当前位置:首页 >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基本表格及用表说明
承包人用表说明
1、 A-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14.1款和相应专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28天内应提交两套工程的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审表由承包人报给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 A-2动员预付款申请表
此表由承包人按合同通用条款第60.5款和相应专用条款填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备业主,作为支付凭证。 3、 A-3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技术方案包括特殊技术处理和特殊工艺方案等,其报审范围是:a.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没有作出规定的或b.“规范”中虽有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必须改变的。如在“规范”允许范围内的技术和工艺方案,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备总监理工程师;对于复杂的施工技术方案及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施工工艺,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A-4施工放样报验单
每项工程开工前或某道重要工序施工前,承包人必须将测量放样的结果报驻地监理工程师验证,以至发现差错得到纠正。 5、 A-5建筑材料报验单
进场前的建筑材料,承包人按合同通用条款36.1、37.1、37.2、37.3、37.4款规定,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必须及时报验,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测试后,签署证明。未经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准进场和在本工程上使用。 6、 A-6进场设备报验单
某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按合同通用条款36.1款必须将使用在该工程上的进场设
备的品种、能力等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验,由道路或结构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查验,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设备,可要求承包人更换或补充,直至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7、 A-7分包申请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的分包申请应符合合同条款第4款的规定。此表承包人提出推荐意见一式四份,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退一份给承包人据此执行。 8、 A-8工程开工申请单
承包人在做好单位工程的开工准备后,应提出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报总监审批;对于承包人提出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备总监。 9、 A-9承包人每旬工作计划
承包人必须在每旬第八天下午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下一旬的工作计划,以便监理安排工作和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计划,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在24小时内签发。此表由承包人填写一式三份,批准后退承包人一份。 10、 A-10中间检验申请单
承包人在某道工序、隐蔽工程或某一重要部位完成以后,必须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8.1款,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或继续施工。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此的审查结果将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此表由承包人填报,一式三份,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后,报备总监,退承包人一份。 11、 A-11工程报验单
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单项工程或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可以计量的某一部分工程完工后,以本表报验,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查验后,合格工程签发工程认可书,不合格工程则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处理意见。 12、 A-12—1一般变更单价申报表
13、 A-12—1一般变更单价申报表 14、 A-13计日工单价申报表 15、 A-14材料价格调整申报表 16、 A-15工程计量表
承包人在接到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中间检验申请单》或《工程检验认可书》后,通知监理组进行现场计量,按本表填写,报总监批准。此表作为月计量支付的依据。 17、 A-16计量支付数量汇总表
承包人根据每月的合同工程计量表,按本表进行汇总,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作为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的附件。 18、 A-17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 19、 A-18合同外工程月计量申报表 20、 A-19计日工月计量申报表 21、 A-20索赔申报表
承包人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53.1、53.2、53.3款认为有理由的,在与索赔有关情况发生21天内提出,报送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索赔包括金额和工期的索赔。 22、 A-21复工申请
本表用于被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工程的复工申请,由承包人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0.3款规定提出,总监理工程师在认为复工条件具备时批准,并签发复工指令。 23、 A-22设计变更报审表
本表用于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有足够的理由对工程的某部分提出变更要求,报总监审批,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令。影响工程规模、标准的重大变更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批准。 24、 A-23事故报告单
在施工期间,工地所发生的一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用最
快的方式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同时采取必须的应急措施,并报送《事故报告单》五份,事后应立即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认真处理,并提出详细的事故报告和今后的安全防范措施报总监理工程师。 25、 A-24延长工期申报表
承包人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4.1、44.2条款规定认为有理由时,在和延期有关的情况发生14天内提出,报送总监理工程师。 26、 A-25竣工报验单
承包人在对完成工程自检合格的前提下报验,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认为已符合合同要求后报总监工程师批准,签发移交证书,对未完工程及缺陷修补要限期完成,批准进入缺陷责任期。
27、 A-26缺陷责任期终止工程报验单
缺陷责任期结束时,由承包人提出报验,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此件作为完成合同工程全部项目的通知,是最终结算的依据。
28、 A-27承包人申报表(通用)
本表适用于没有专用表格,但根据合同规定和监理要求,承包人必须书面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申请、报审、报批、请示、申报和报告等。 29、 A-28承包人回复单
当收到“现场指令”或“工地指示”,承包人必须按指令或指示进行处理,并作出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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