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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8年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
协同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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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须 知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关于组织申报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协同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说明,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二、除另有说明外,申报表中栏目不得空缺。申报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处,请在附件中进行补充,附件1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相关证明补充材料,附件2为申报示范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主体所申报的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见附件3)。
四、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并将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交由推荐单位邮寄。
五、除表格一、二以外,其他填报格式要求:1.A4幅面编辑。2.正文字体3号仿宋,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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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申报联系人 职务 邮箱 注册资本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办公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三证合一码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单位性质 □外资企业 □合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其他(请注明): □否 是否上市公司 □是(上市时间: ,上市地点: ,股票代码: ) □否 是否有业务出口 □是(主要出口地点: ) 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总资产 总负债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法定代表人 全称(如实填写) 手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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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研发 大数据业务收入 研发能力 (获得的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等) (提供证明材料) 研发人员 规模 (技术水平、主营业务、市场销售、主要客户、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省内外配套等方面基本情况等方面不超过400字) 申报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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