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学 试卷 2528
39.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
40.人民政协监督: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是民主监督而非权力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监督对象形成强制,但人民政协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和执政党的决策仍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41.民主党派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制定和贯彻执政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
4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43.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的监督。通过这种监督,增加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遏制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贪污受贿、违法违纪等行为,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决策,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44.特约监督员制度: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聘请特定公民兼职履行相应民主监督职责的一项监督制度,包括特约监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特约税务监察员、特约审计员等。特约监督员是现时期实施民主监督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特约监督员参与政府的有关工作,也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找到了一条具体途径。
45.社团监督:社团监督又称为“社会团体监督”,是指各种社会团体(组织)从各自利益出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以及
个人品行所进行的广泛监督。
46.公民监督: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基于宪法赋予的权利,通过批评、建议、举报、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和个人品性所作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主人”对“社会公仆”的监督。
47.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言论、出版、新闻等方面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施的监督,方式有批评、建议、评论、揭露违法和腐败行为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舆论监督日益成为社会控制公共权力的重要手段。
48.信访: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党的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投诉请求,并由这些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予以处理的活动。
49.网络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是指人民群众(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评价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监督国家机关的各项活动,揭露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相结合的必然产物,网络舆论监督是舆论监督的新型方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50.政府道德署:政府道德署是美国政府专门规范政府官员道德行为的机构,直属总统领导,向总统和国会负责。政府道德署的基本职责是主管政府高级官员的财产申报事务和监督政府官员的道德行为。另外,政府道德署在各主要部门都设立有专职道德官,他们专门负责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行为准则,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中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问题。
51.美国独立检察官:美国的独立检察官是专门对某一高级行政官员的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调查起诉的临时性官员,其起诉对象包括总统、副总统、各部的正副部长及相应职务的官员等。法律赋予独立检察官很大的权力,该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对政府高级官员的调查监督力度。
52.行政交谈:行政交谈是日本行政监察制度的特色之一。行政监察部门及其所委托的人员与因行政失误而遭受损害的国民进行交谈,听取改善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地解决问题或补偿损失,并使其结果有助于改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当发现公务员违纪渎职时,行政交谈委员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
53.国民请求监察制度:韩国为了加强国民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实行的一项监察制度。凡公共机关的事务处理因违法或腐败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时,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监察院进行审计监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动用“审查请求权”,要求对政府部门、政府投资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审计监督。20岁以上的300名成年人,即可以联名上书监察院进行监查。韩国的国民请求监察制度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效能监察和提高政府绩效具有重大意义。
二、填空题
1.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纠正)活动。
2.权力的(相对)性是指权力存在于入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
3.腐败是一种(公权力)异化的社会现象,
4.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成的。
5.对国家(公权力)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6.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
7.(党政分察)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之一。
8.(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该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
9.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性善论”)。 10.西方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性恶论”)。
11.中国古代的(权力制约)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
12.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比较具体,简明易行,监察程序严格,主要的监察法规是隋的《司隶六条》和唐的(《监察六法》)。
13.中国古代(谏诤)制度的确立,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 14.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监察院)。
15.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行政)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16.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立法)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
17.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18.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舅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
19.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21.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
2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27.罢免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一种严厉的监督方式,也是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职守,防止(滥用职权)和滋生官僚主义的一种有效方式。
28.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的党内监督。
29.作为党的领导机关,党的代表大会的党内(监督)主体地位是不言而喻的。 30.地方党的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在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党委(常委会)履行的。 31.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
32.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33.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通过行使监督、检查、(调查)、建议、处分等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
34.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
35.(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36.(审查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
37.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对法律的实施负有特殊的责任。一方面代表国家对公民犯罪实行法律监督,行使(公诉)权;另一方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进行监督,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
38.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均依法享有侦查权。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机关或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都可以依法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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