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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备为大型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能力。
(四)具备信贷专业上岗资格、市场营销专业上岗资格。同时,还应至少具备我行国际业务、个人金融业务上岗资格或社会认定的保险代理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中的一项上岗资格。 第二十三条 各行可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细化资格条件,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第五章 客户经理资格认定
第二十四条 资格认定程序:
(一)申报人按照《**银行行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参加所申报客户经理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上岗资格证书考试,取得相关专业上岗资格证书。
(二)申报人填报《**银行客户经理资格申报、审批书》,并提交所申报岗位所要求的上岗资格证书,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分行客户经理管理部门。 (三)分行客户经理管理部门组织对申报人进行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审查、核实,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进行认定,向本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推荐。高级客户经理资格经本级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审查后向总行推荐。
(四)客户经理管理小组根据客户经理资格条件进行资格认定。
(五)客户经理资格情况在分行公司业务部门备案、存档。高级客户经理资格在总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客户经理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须重新进行认定。 第二十六条 特别条款。
(一)对当年从行外调入,其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达到客户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其客户经理资格可由分行在当年度内给予临时认定。调入后第二年度需进行资格的正式确认。 (二)对于学历、工作年限不符合客户经理资格条件,但经综合评价考核,其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确实达到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管理权限,报经客户经理管理小组审定后可以给予相应的客户经理资格。
(三)因客观原因未参加总行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的上岗资格考试的,其该专业的业务能力确实达到上岗资格条件的,在认定客户经理资格时,经客户经理管理小组审定,可以临时确认该专业上岗资格。该专业上岗资格考试举行时,必须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该专业的临时上岗资格,并相应取消其客户经理资格的认定。
第六章 客户经理评价考核
第二十七条 客户经理综合评价体系。
(一)业绩评价。包括日均存款、综合业务量、客户数量、收息率、不良率5项指标。 (二)职业道德评价。包括合规操作、诚信待客、公平竞争、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协作配合6个方面。
(三)基础管理工作评价。包括定期拜访客户、客户档案管理、收集信息、定期报告4个方面。
(四)信贷操作及管理评价。包括信贷调查、贷款发放、贷款档案、首贷检查、定期贷后检查、本息催收、风险分类、贷后检查报告、风险防范9个方面。
(五)服务质量评价。包括重点客户稳定率、客户综合业务拓展情况、客户满意度3个方面。
第二十八条 市场经理重点评价其日均存款、综合业务量、客户数量三项业绩指标以及职业道德、基础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工作。 信贷业务经理按综合评价体系进行全面评价。
营销设计经理重点评价其对重点客户服务方案的指导与完善、共同拜访客户综合营销、营销(产品)宣传策划与组织以及所取得的实际成效。
第二十九条 客户数量、收息率、不良率指标实行下限控制,达不到相应级档指标要求的不得享受该级档的客户经理待遇。在不良资产率的控制指标之内,根据不良资产额按规定比例扣减综合业务量。
客户经理因自身操作及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不良率超过3%的,给一年的清收宽限期。在清收宽限期内不享受客户经理待遇。宽限期到期仍不能将不良率控制到3%以内的,则取消其客户经理资格。
第三十条 职业道德、基础管理工作、信贷操作及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评价通过“客户经理差错积分”形式进行。季度差错积分达到30分,降低一级客户经理档次享受待遇,并按实际分值扣减相应比例的季度奖金。年度累计差错积分达到100分的,则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其客户经理资格。
第三十一条 客户经理日常考核按季度进行。客户经理所在单位提出业绩、职业道德、基础管理工作、信贷操作及管理方面的考核评价建议;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客户经理五级分类及不良贷款的认定,提出风险管理评价意见;公司业务部进行业绩统计核实,综合客户经理所在单位以及风险管理等部门的意见,结合日常对客户经理贷后管理等方面工作检查评价的结果,提出客户经理考核的初步意见,经分行范围内业绩公示后,报客户经理管理小组审定。 第三十二条 客户经理年度考核在每年度的第一季度进行。
第三十三条 客户经理的季度、年度考核结果均报总行备案。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况之一,应取消其客户经理资格:
(一)在授信尽职方面,由于工作不落实或规定不执行,给我行带来较大风险或较大不利影响的。
(二)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信贷业务经理的信贷业务上岗资格被取消的。
第三十五条 年度考核中,日均存款达不到1500万元、综合业务量达不到2500万元的,调离营销岗位。
对于新入行的员工给予1年的宽限期;对新入行的大学毕业生给予2年的宽限期。
第七章 客户经理待遇
第三十六条 客户经理根据其考核后的客户经理级档享受与行员等级对应的工资待遇。 第三十七条 客户经理享受与其级档对应等级行员的车改补贴。客户经理三档及以上人员享受客户经理补贴。
第三十八条 客户经理待遇实行浮动管理,考核达到哪一级档的标准就享受哪一级档的工资和补贴。
第三十九条 客户经理的奖金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客户经理参加所在单位的综合奖金分配,由所在单位根据分行公司业务部的考核结果发放。 第四十条 客户经理每年享有两周的脱产培训时间。
第四十一条 高级客户经理可享受6级或7级行员的办公条件,可配备工作助手。
第八章 资深客户经理
第四十二条 设立资深客户经理序列,授予连续5年以上或6年中有5年达到高级客户经理四档及以上级别的客户经理以相应的资深客户经理资格。 资深客户经理设一、二、三、四档共4个级别。 第四十三条 资深客户经理资格条件:
(一)至少连续5年高级客户经理一档考核合格,或6年中有5年高级客户经理一档考核合格,授予资深客户经理一档资格。
(二)至少连续5年高级客户经理二档或以上级别考核合格,或6年中有5年高级客户经理二档或以上级别考核合格,授予资深客户经理二档资格。
(三)至少连续5年高级客户经理三档或以上级别考核合格,或6年中有5年高级客户
经理三档或以上级别考核合格,授予资深客户经理三档资格。
(四)至少连续5年高级客户经理四档或以上级别考核合格,或6年中有5年高级客户经理四档或以上级别考核合格,授予资深客户经理四档资格。
第四十四条 资深客户经理享受所取得客户经理级档年限一致的比原级档待遇低一档次的工资、客户经理补贴待遇。
资深客户经理待遇按年享受。当客户经理年度考核级档低于资深客户经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客户经理级档时,资深客户经理待遇开始享受。资深客户经理待遇需连续享受,在享受期间其客户经理等级待遇高于资深客户经理待遇时,按高的待遇享受,但资深客户经理待遇享受时间不延长。
资深客户经理不享受与该级档行员等级相对应的奖金待遇,奖金待遇按所在岗位的标准执行。
第四十五条 具有资深客户经理资格者享受资深客户经理待遇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行正式员工; (二)年度行员考核合格;
(三)在客户经理岗位上的业绩达到客户经理三档水平。
在客户经理岗位上业绩达不到客户经理三档水平的,降一档次享受资深客户经理待遇。 第四十六条 资深客户经理享受待遇期间,一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即刻取消其资深客户经理资格和相应的待遇。
第四十七条 资深客户经理资格由总行统一管理,由总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认定。分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负责初审推荐,并负责资深客户经理的日常管理。
第九章 客户经理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八条 客户经理工作制度。
(一)定期访客制度。客户经理必须对客户进行定期访问,对存款或授信1000万元以上(含)的客户,每月拜访不少于1次;对存款或授信100万元以上(含)的客户,每季度拜访不少于1次。对于一般客户,每半年拜访不少于一次。
走访客户后应及时撰写访客报告,经直接领导签认后,归入客户管理档案。
(二)客户经理例会制度。分行、支行市场营销部门建立客户经理例会制度,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通报情况、传递信息、短期培训、部署工作。客户经理例会可采用周例会、月例会等形式。
(三)客户管理档案制度。客户经理应对存款或授信在100万元以上(含)的客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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