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
点位相同)。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频率:每季度一次
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4、风险物质监测
在厂区内天然气调节站、天然气输送管道走廊、燃机余热锅炉、辅助燃烧锅炉等涉及天然气使用的场所附近设置甲烷气(CH4)浓度在线监测仪器,并设置浓度预警系统,采集数据直接输送到中央控制室便于监视人员随时掌握风险区域的情况。
3.7环境经济损益结论
本项目在采用清洁能源生产同时,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所实现最大的环境效益是使周边区域减排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分别为23.422t/a、20.064t/a。同时,项目的投运既满足区域日益增长的的用热需求,又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大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而节约能源,可见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环境经济效益。
4公众参与
4.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基本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项目评价范围内公众及相关团体对本项目的认知程度,通过公众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项目在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促使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更加完善、合理。公众参与过程也体现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有关部门对公众利益和权利(如居住权)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进一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出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精神和要求,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30
4.2公众参与阶段和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精神和要求,本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三个阶段的公众参与。
4.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12年4月24日始,在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外部网(http://www.scies.com.cn)上发布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附近鳌头镇、龙角村、务丰村、白石村等敏感点张贴环评信息公告(公告见图4.2-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图4.2-1第一次环评公告张贴照片选登
4.2.2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
项目环评报告书初步完成后,于2012年8月20日始在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外部网(http://www.scies.com.cn)上发布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并进行报告书简本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同时在项目影响范围的鳌头镇、龙角村、务丰村、白石村、龙星村等张贴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告,提供报告书简本供阅读,张贴公告照片见图4.2-2。
31
4.2.3公众参与调查
在发布第二次环评信息公告并进行报告书简本公示后,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2012年8月26日对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的人群、单位采取实地走访、咨询、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收集受影响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调查过程部分照片见图4.2-3。
图4.2-2第二次环评公告张贴照片选登 32
图4.2-3公众调查照片 4.3调查对象与调查内容 4.3.1调查对象
调查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的评价范围及现场勘查,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群众和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和走访咨询,被调查对象主要为受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如受项目影响的政府基层工作人员、外地务工人员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当地群众等。本项目调查对象主要是项目所在地附近的龙角村、务丰村、白石村、龙星村、白兔村等敏感点的单位和个人。调查表发放数量见表4.3-1。
表4.3-1 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数量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敏感点名称 龙角村 龙星村 白石村和塘队 白石村大和队 白石村三元队 与项目相对距离、方位 南面570m 北面2140m 西北面840m 西面420m 西南面460m 调查表数量(份) 19 9 6 7 10 33
百分比(%) 14.6 6.9 4.6 5.4 7.7 备注 龙角村委团体调查1份 龙星村委团体调查1份 其中元岭队规划远期搬迁,现住原著居民较少,多次踏访才完成4份调查表。对白石村委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