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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加大反习惯性违章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的采购
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的采购统一由物资部门负责;购置的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必须具有 “合格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 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领取、使用、维护和保管
2.1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以工区为单位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2.2每人使用的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由个人负责保管,工区公共的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由工区材料员负责保管,并由工区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2.3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应存放在干燥处、洁净处,防止受热变形、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2.4禁止将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挪做它用,并
不得外借。
2.5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报废或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坏,凭原物给予更换。非正常使用条件下造成损坏或丢失需重新领用的,应按原值付款。
2.6因工作需要,非本单位职工(厂家等)需用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工作结束后如数收回;若使用不当造成遗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赔偿,若不能如数收回,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负责,按原值付款。
2.7根据《安规》有关要求,应使用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的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
2.8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每次使用前由本人检查一次,每月由班组安全员检查一次。
2.9安全带(绳)凡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禁止使用: 2.9.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 2.9.2绳索、编织袋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2.9.3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2.9.4金属配件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严重锈蚀。 2.9.5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2.9.6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框边间距符合要求。
2.9.7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2.10脚扣(升降板)凡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禁止使
用:
2.10.1脚扣:
A、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B、橡胶防滑条(套)完好,无裂损。 C、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2.10.2升降板:
A、脚踏板木质无腐朽、劈裂及其它机械或化学损伤。 B、绳索无腐朽、断股和松散。 C、绳索同脚踏板固定牢固。 D、金属钩无损伤及变形。
3、对批量购进和使用超过两年的安全带(绳)、脚扣(升降板)可按每批量抽取5根(副)进行一次检验,由各单位管理人员负责;抽查内容为:外观检查,静拉力试验。凡被抽查做试验的安全带(绳)或脚扣(升降板),不论试验是否合格,均禁止使用;凡有一根安全带(绳)或一只脚扣(升降板)不合格,则同批产品均禁止使用。
4、定期检查试验记录要填入《登高工具记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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