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际经济法概论部分试题
《国际经济法概论》历年真题及答案 全国200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O246)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 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20分)
I、由各种国际性民间团体制定的用以调整国际私人经济关系的各种商务规则称为(③) ①国际商务条约 ②国际商务公约 ③国际商务惯例 ④国际商务协定 2、“普惠待遇”是下列哪项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运用和体现(③) ①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②全球合作原则 ③公平互利原则 ④有约必守原则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价生效的时间是(②) ①发价发出时
②发价到达被发价人时
③被发价人表示接受发价时 ④合同成立时 4、FOB合同的交货地点是(②)
①指定装运港卖方指定的船上 ②指定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上 ③指定装运港码头
④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方
5、下列选项中,可同时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法律文件是(②) 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②《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③《华沙一牛津规则》
④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6、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是(③) ①FOB ②CIF
③@FCA ④FAS
7、在《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基础上,第一次将版权、专利、商标等各种知 识产权保护融为一体的国际条约是(④) ①《维也纳协定》
②《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③《TRIMS协议》 ④《TRIPS协议》
8、下列属于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限制性商业条款的是(①) ①搭卖条款 ②关键性词语定义条款 ③项目条款 ④鉴于条款 9、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④)
①实践合同 ②单务合同
③无偿合同 ④双务、诺成的有偿合同 110、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是②)
①私人专业保险公司 ②官办专业保险公司 ③公私合营专业保险公司
④美国在其境外设立的专业保险公司
11、有关《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下列判断,哪项是正确的(③) ①贸易协定,不涉及投资 ②投资协定,不涉及贸易 ③含有投资内容的贸易协定 ④货物关税协定
12、有关GATS中的最惠国待遇,下列哪项陈述是正确的(④) ①属于各成员的具体承诺,不属一般性义务 ②只适用于货物
③要求国内外同类产品享有同等待遇 ④适用于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13、在间接见索即付保函中,向受益人出具保函的是(③) ①委托人 ②指示人 ③保证人 ④通知人 14、确定常设机构应税所得额的原则是(①)
①费用扣除与合理分摊原则 ②引力原则 ③实际联系原则 ④常设机构原则
15、适用于解决跨国母子公司之间股息分配存在的经济性重复征税的方法是(④) ①直接抵免法 ②税收饶让抵免法 ③全额免税法 ④间接抵免法
16、下列选项中,属于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方式的是(②)
①不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资料 ②跨国关联企业采取转移定价行为 ③多摊成本、费用 ④谎报所得额
17、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 是(②)
①集团表决制 ②加权表决制 ③一国一票制 ④简单多数表决制
18 欧洲议会是欧盟的(③)
①决策机构 ②执行机构 ③咨询和监督机构 ④司法机构
19、根据国内司法解决国际经济争端方式的特点,各国法院受理的经济争端案件发生在 (②) ①国家之间
②不同国籍私人之间
③国际经济组织之间 ④国家与国际经济组织之间 20、国际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的职能是(③)
①直接处理国际贸易争端 ②宜接处理国际投资争端 ③批准仲裁裁决的形式 ④批准仲裁裁决的内容
二、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把你认 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迷不给分,每题2分,共20分) l、一般认为情势变迁原则是有约必守原则的一种例外,根据有关公约的规定。实现这 种例外必须具备的要件有(②)(⑤) ①发生情势变迁的时间是在缔约之前 ②情势变迁的程度必须是根本性的
③情势变迁的情况必须是当事国已经预见到的 ④情势变迁的影响必须是非根本性的
⑤情势变迁的原因必须不是出于该当事国本身的违法行为
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①)(②)(④)
①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
②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按合同价格付款
③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按交货时市场价格付款
④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一部分,按合同价格付款
⑤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一部分,按交货时市场价格付款 3、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国际技术转让合同(①)(②)(③)(④)(⑤) ①关键设备交易合同 ②国际合作生产合同
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④合作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合同I ⑤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4、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投资”(①)(②)(③)(④)(⑤) ①抵押权 ②专利权 ③金钱请求权 ④留置权 ⑤公司股票
5、证券管制立法域外效力所依据的原则有(①)(③)(④)(⑤) ①国籍原则 ②对等原则 ③效果原则 ④合理原则 ⑤主观属地管辖原则
6、有关见索即付保函,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②)(③)(④)
①受益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必须提交证明借款人违约的法院判决或仲裁 ②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支付保证金额 ③保证人承担独立的还款义务
④受益人提交的索赔书及其他单据应与保函表面相符 ⑤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7、国际税收实践中采用免税法的国家,对其居民来源于境外所得给予免税的范围包括(②)(③)(④)(⑤) ①投资所得 ②营业利润 ③个人劳务所得 ④不动产所得 ⑤境外财产价值
8、世界银行集团的主要组织机构有(②)(③)(⑤)
①部长级会议 ②理事会 ③执行董事会 ④委员会 ⑤行政法庭 9、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法院管辖的案件是①)(②)
①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 ②《联合国宪章》所特定的一切事件 ③各国际组织提交的一切案件 ④某跨国公司提交的案件 ⑤国家提交的与他国国民之间争端的案件
10、下列选项中,有关仲裁裁决的表述正确的有(①)(②)(③)(⑤) ①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 ②仲裁裁决必须是书面形式
③仲裁裁决可以表现为部分裁决 ④仲裁裁决只能表现为最终裁决 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 1、简述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 答: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非商业性的技术转让。主要是指国家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以签订经济技术合作 协定的方式而进行的技术转让。具有无偿性特点。
一种是商业性的技术转让。即通常所说的国际技术贸易。具有有偿性特点。具体又有两 种主要方式 一是技术贸易;二是技术投资。 2、简述特别提款权的概念和特点.
答.特别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按各成员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它 是成员国在基金组织帐户上一种用数字表示的人为资产。 其特点有:
①成员国分得特别提款权后,无须再向基金组织缴交任何其他资金; ②成员国在需要时,可以无条件地使用特别提款权;
③特别提款权归成员国长期所有。
3、我国仲裁立法如何体现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特点?
答 我国《仲裁法》体现了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特点,表现在: ①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②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作出裁决; ③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④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联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阐述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制度的主 要内容。
答:此制度包括风险转移的含义、时间及法律后果三项内容。 (一)风险转移的含义.
所谓风险是指足以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风险转移是指风险承担的转移,也 即对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风险应于某个时间由卖方改为 买方承担,此即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二)风险转移的时间
风险转移问题的关键在于风险在何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手中,对此,各国法律规定并不一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时间是: (1)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有两种情况.
①如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则货物依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之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 ②如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则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 (2)如果货物是在运输途中出售,订立合同之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但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巳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遗失或损坏,又不将此事实告知买方,则应由卖方承担此遗失或损坏。
(3)合同既不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又不是出售运输途中的货物,即一般是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情况下,买方接受货物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如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这样做,则货物交由其处置但其不收取时为风险转移之时。
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之时,才是风险转移之时。 (三)风险转移的后果:
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
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影响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
2、论述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及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关系。 答:(1)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协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协定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协定适用的税种范围以及协定对人的适用范围。 ②对各类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的征税权划分。 ③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④税收无差别待遇。
⑤相互协商程序与情报交换制度。
(2)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两者的功能和作用各有侧重。
国内税法的作用主要在于创设缔约国征税权,确定课税对象范围和程度以及征税程序等。协定的作用在于运用冲突规范限制缔约国一方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同时规定缔约国另一方在行使税收管辖权时应该采取的消除双重征税的措施。 ②两者彼此配合,互相补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