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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46号和豫政(2015)44号文件精神迎接2018年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加快
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周政[2015]49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 【实施日期】2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46号和豫政〔2015〕44号文件精神迎接2018
年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加快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周政〔2015〕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4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豫政〔2015〕44号)文件精神,加大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为我市承办2018年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提供良好的硬件支撑,经市政府研究,就加快推进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建设,通知如下: 1 / 2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发〔2014〕46号和豫政〔2015〕44号文件提出的“到
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2020年每个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建成‘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2025年实现县(市)全覆盖”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300亩左右的县(市、区)全民健身中心,同时,根据我市承办2018年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需要,2017年底各县(市、区)全民健身中心要全部建成“两场三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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