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义务教育法讲座
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亮点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样一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新法最大的亮点,是把\经费保障\专列一章,用14条共计1800字左右的篇幅,详细规定了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体制,突出了几个特点: 第一,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要责任。
第二,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基本内容。
第三,从法律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四,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五,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六,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 亮点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确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实行国务院领导,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 新《义务教育法》对管理体制有了更为准确的表述:\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这一新体制突出了两个特点: 一是强调了省级政府的统筹作用 :
一要统筹落实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二要统筹省域内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明确了管理以县为主: 一是管好经费
二是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亮点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今天的均衡发展的道路。
新《义务教育法》的一个核心和灵魂就是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在均衡发展方面,有几个误区是需要注意克服的: 第一个就是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是搞均衡化。
第二个促进均衡发展也不是要搞千校一面,还是要鼓励各个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
第三个促进均衡发展也不是要把办学条件好的学校拉下来,而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把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提上去。 具体措施:
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 对特殊学校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 要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 ??
亮点五:将素质教育写入法律,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提出改革评价与考试制度,要求学校应把德育放在首位,要开展社 会实践活动,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等。
亮点六: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作出新的明确的规定。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一次在法律中对特殊教育教师、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津贴作出明确规定。”在《义务教育法》中单设《教师》一章,这在1986年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中是没有的。这一章开始就提到教师要\为人师表\,也就是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这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永恒的主题。 强调发展教师教育,为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均衡配置学校教师力量写进《义务教育法》,凸显其在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工资待遇、工资水平保障机制以及特殊岗位津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师的关心。 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小学教师也可评副教授。
亮点七: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二)四个关键词--回应了教育的热点问题
经费--明确了政府投入责任,国务院违法也要问责。引入了问责制 。 均衡--缩小学校间办学差距,不得分重点和非重点 免费--西部农村已经免杂费,中部地区两年内完成 收费--违法乱收费用要退还,直接责任人从严查处 (三)学校违反六种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
2、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 3、学校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的。 4、学校违反《义务教育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5、违反《义务教育法》开除学生的。 6、学校选用了未经审核的教科书的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