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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
1、正常类现场签证: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联系单》一式两份,阐述拟增减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分别报工程(配套)部、监理单位。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各部门间以《内联单》的形式联系技术及相关事宜。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联系单》签署意见后送达工程(配套)部。工程(配套)部对现场签证确认后,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交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进行估算后,交工程(配套)部办理审批会签。审批会签按现场签证审批权限执行。《现场签证审批单》会签后,工程(配套)部根据审批意见填写《现场签证通知单》,建设单位代表(工程副总经理)签发。工程(配套)部负责按审批意见监督现场签证的执行。现场签证的内容执行完毕后,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确认单》,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实施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后填写《现场签证确认单》中的实施情况,然后交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执行完成后及时上报《现场签证确认单》。成本控制部根据《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实施情况与施工单位确认签证结算价款,最终确认的签证价款须经集团所属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
2、紧急类现场签证:提出人(可以是施工单位、集团所属项目公司任何一方)口头通知工程(配套)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并作相应的原始资料记录(文字和影像)。施工单位得到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工程副总经理口头或其他方式认可后即可开展工作,事件发生24小时内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及监理单位确认现场事实。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联系单》一式两份报工程(配套)部、监理单位确认。监理单位确认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后送达工程(配套)部。工程(配套)部对现场签证确认后,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交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完成成本估算后,交工程(配套)部经办人完成《现场签证审批单》的会签。现场签证内容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确认单》报工程(配套)部、监理,工程(配套)部、监理填写实施情况后交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根据《现场签证确认单》的实施情况与施工单位确认签证结算价款,最终确认的签证价款须经集团所属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对于须上报集团审批的现场签证,须报齐所需的原 始签证原因依据、工程量计算过程及计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有效的现场签认记录及简图、有效的文字说明材料等)、组价明细及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合同清单、报价洽价、询价、信息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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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变更流程: 第一类设计变更
根据工程(配套)部提供的《工程联系单》,开发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如果需要,开发设计部应事先与设计单位沟通。工程(配套)部负责填写工程意见,成本控制部根据设计变更的内容估算成本变化。开发设计部经办人负责办理审批会签,审批会签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执行。《设计变更审批单》通过审批后,开发设计部留存一份原件,成本控制部留存复印件。项目公司内部审批完成后,上报集团规划院审批。获得集团规划院批准后,项目公司上报集团成本控制部审批。获得集团成本控制部批准后,开发设计部编制《设计修改意向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底存档,一份发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修改意向单》要求,完成《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三份,经设计副总经理进行确认、工程副总签字后,开发设计部、成本控制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并报集团规划院和成本控制部备案。工程(配套)部、监理公司留复印件。设计变更实施完毕,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确认单》一式二份,写明其实施情况,监理和工程(配套)部对表单中的事实进行确认,成本控制部对表单中的费用进行确认。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一般为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监理公司留复印件。无论有无发生,每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均必须经确认。若涉及到已发布广告宣传、已签订售楼协议的规划及建筑设 计变更,应首先通知营销部,并由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评估后,再决定是否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类设计变更
根据工程(配套)部提供的《工程联系单》,开发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工程(配套)部填写现场情况,成本控制部根据设计变更的内容估算成本变化。开发设计部经办人负责办理审批会签,审批会签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执行。如需上报集团审批,必须在获得集团审批后才能实施。不需集团审批的设计变更,项目公司将《设计变更审批单》报集团成本控制部备案。《设计变更审批单》通过审批后,开发设计部留原件,成本控制部留复印件。开发设计部根据批准的《设计变更审批单》的内容编制《设计修改意向单》一式二份,开发设计部、设计单位各一份原件。设计单位修改完成后,向开发设计部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三份,经设计副总经理确认、工程副总签字后,开发设计部、成本控制部、施工 单位各一份原件,工程(配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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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留复印件,属于集团审批的设计变更,报集团集团成本控制控制部备案。设计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确认单》一式二份,并对表单中的事实进行确认,成本控制部对表单中的费用进行确认。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一般为工程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成本控制部、施工单位各留一份原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监理公司留复印件。无论有无发生,每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均必须经确认。售楼协议引起的设计变更不引起成本增加(如:隔墙不砌、墙面不做面层抹灰、不油漆、洁具不安、门移位等)、不影响工程质量及验收、不造成客户投诉时,项目公司完成审批手续,开发设计部知会设计单位后,编写《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发设计部、工程(配套)部、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原件。
附后:《工程联系单(变更)》、《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审批单》、《设计变更确认单》、《设计修改意向单》、《工程联系单(签证)》、《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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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单(签证)
合同名称: 编号 发起单位 联系对象 签证名称 联系事项及原因: (签证原因及理由;签证内容需注明施工方法、部位、工程量、工日、造价等;若无法 确定具体工程量,则应说清签证的具体事件;内容还需注明目前现状。) 发起单位(项目章) 监理意见:(还需验证签证所涉及的现状) 接收人签字: 日期: 说明:本联系单主要用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签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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