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学视角下我国收入分配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轨。非营利机构在同所聘人员的契约中,对工资收入规定得很清楚,无论其是否盈利,都不会再同工资收入发生任何关系,该给多少就给多少。
三是推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法》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获得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引人注目的就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将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及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在审议《公务员法》草案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曾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议,包括公务员工资实行属地原则,期望借助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能在全国范围内理顺公务员工资分配关系。
四是稳步推进公车改革。建议把公车改革纳入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视野。其方向应是交通费用货币化、工资化,最好结合公务员工资改革,将交通费用一步到位理入公务员工资;同时,应实行公务用车社会化,一步到位取消公车和机关车队最好,确有困难可分步实施。第一步要关闭旧制度的大门,机关公车不再更新,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一律不配车,鼓励已配车的领导干部参加新制度。随公车自然淘汰,所有公务员一律执行新制度。
五是提高收入分配的透明度。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对公职人员的收入分配采取了低工资、高福利体制,货币工资虽低,但福利待遇项目很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住房福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项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国有单位的后勤社会化,福利待遇货币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国有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一些单位自行设立了津贴、补贴和福利项目,形成了新的单位福利待遇。这些福利待遇名目很多,资金来源不透明,不易监控,应结合深化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认真予以清理,合理的部分应理入工资,不合理的部分应取消。与此同时,对于国有单位领导干部在住房、交通、通讯等方面的职务消费,也应结合相关制度改革,逐步纳入其工资,逐步改变货币工资不高而职务消费过多过滥的现象。
一是着力解决再分配的“逆向调节”。目前,再分配“逆向调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个人所得税收入中,高收入者的贡献率并不高,相反,工薪阶层却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二,垄断性行业的职工不仅在职时能领取很高的收入,而且退休后通过企业年金等形式也能领取丰厚的退休收入。再分配存在的“逆向调节”,不仅对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极为不利,而且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潜在因素。为此,建议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制,以及完善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加以解决。
二是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体系。目前,我国贫富差距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差距,居民的财富占有形态呈现多样化,因此,对贫富差距的税收调节应是全面的。个人所得税对调节收入差距是有效的,但对不动产、金融资产收益以及财
产的继承与赠与,要通过房产税、利息税以及遗产与赠与税等税种来调节,健全从收入分配到财富分配的税收调节体系。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对增加税收收入的作用是有限的,但可以引导极少数富人向社会转移财富。
三是增加对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的救助方式。随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以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国家对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的收入救助能力有所提高。但是,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在住房、就医及子女就学等方面仍面临很大困难,今后应重点研究如何完善廉租房制度,进一步改善其居住条件;实施医疗救助,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奖学金制度,解决其子女上不起学问题。
四是建立减少和防范老年贫困的长效机制。这些年来,为减少和防范老年贫困,家庭养老、社会保险和城乡低保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它们的局限性也正在显现。我国目前仍处于“人口红利”期,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很大,但再过30年,现在的青壮年将步入老年,届时恰逢人口老龄化高峰。为此,建议从现在起就要未雨绸缪,针对目前尚未被社会保险覆盖的人群实施社会保障新计划,积极防范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老年贫困。 收入分配制度需要四大创新 1、转移支付制度 2、社会保障制度
3、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制度 4、税收制度
一、 在初次分配中兼顾效率与公平,让各种要素遵循市场原则取得收益,并
加强对不合理因素的调节。一是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体系,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的调节作用。逐步在各类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劳动定额管理体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 二是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调控。通过市
场准入引入新的竞争因素,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垄断行业特别收益金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的制度约束,建立根据经营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确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限制各种不合理的高收入和职务消费。加强对垄断行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管理,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涨价行为。
三、 三是完善资源产品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障所有者权益和经营者的合理收入。二、在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以提高居民收入为重点,加快完善财税体制。要通过完善体制机制,逐步扭转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政府支出偏重生产性投资的趋势,避免财政收入增长挤压居民收入增长空间,解决政府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支出不足影响居民消费倾向的问题。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尽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合理调整税率级距和水平,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加大对高收入调节力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调节,适时开征统一的物业税。另外,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公益性、慈善性基金发展,发挥“第三次分配”对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公共服务领域的机会公平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受教育机会的公平。提高全民族受教育水平,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政府要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保障不同家庭的孩子有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向困难群体倾斜。二是就业机会的公平。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打破城乡、地区以及所有制等方面的市场分割,让劳动者在平等竞争中得到合理的报酬,以过程公平促进劳动者发展机会的公平。三是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机会的公平。要重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待遇差别过大的问题,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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