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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营业外收支的核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法规政策:根据财会2017年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根据上述规定,大家要注意以下3点:
(1)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内容减少了,最主要的变化是不再对出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损益核算。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损益记入新科目“资产处置损益”,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毁损报废的净损益还是记入营业外收支。其次要注意政府补助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也不再记入营业外收入,而记入新科目“其他收益”。
(2)出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损益因记入“资产处置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因记入“其他收益”,都对营业利润产生影响,所以营业利润的计算公式变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投资收益(损失)+-资产处置收益(损失)+其他收益。
(3)营业外收支核算内容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正常经营性项目所带来的利润,使信息使用者能更好地决策,但营业外收支核算内容的调整不影响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原计入营业外收支时对应的增值税、所得税依然一样的计算缴纳。
案例说明:2018年1月5日,甲企业将一项专利出售,该专利原值50万元,已摊销3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处置价35万元,增值税率6%,款项已收存银行。问:甲公司出售时的会计处理? 案例分析:
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7.1万元 累计摊销 30万元
贷:无形资产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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