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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之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 伙 协 议 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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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本协议,指《时尚之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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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1
时尚之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 “合伙企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业从事成长企业股权投资的投资机构,经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2.1 2.1.1
名称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时尚之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 经营场所 2.2.1 2.2.2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为 。
根据合伙企业的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变更合伙企业的注册场所,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及期限
3.1 合伙目的
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追求合伙人及各方利益最大化。
3.2 经营范围
(以工商核定为准)。
3.3 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四年。经合伙人大会一致通过合伙企业可延长经营期限。
第四条合伙人名称及其住址
4.1 普通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壹 人,其名称和住所为: 名称:成都鑫之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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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号: 地址: 出资额(人民币):
4.2 有限合伙人(此处为表格)
出资额 名称或姓名 证照名称及号码 地址 (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违约责任
5.1 认缴出资及实缴出资(具体情况见附表) 5.1.1 5.1.2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为 肆仟万 元。
合伙人认缴出资及比例(货币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比例单位:%) 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方式 比例 实货币 物 货币 货币 认缴期限 实缴出资金额 比例 实货币 物 实缴情况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姓名或名称 出 资金额 合计 4000 100 5.2 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5.3 资金到位 5.3.1
各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缴付人民币总额 万元,于签订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应缴付资金划入到合伙企业的指定账户,出资完成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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