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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菜市场建设与改造
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淮政办秘[2018]66号 【发布部门】淮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10 【实施日期】2018.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菜市场建设与改造规范》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8〕66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菜市场建设与改造规范》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10日
淮北市菜市场建设与改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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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范围术语
本规范规定了淮北市菜市场新建、改造升级应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等应达到的要求。
菜市场是指以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销售各类农副产品为城市居民服务的经营场所,主要销售果蔬、肉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及其制品等。 二、场地环境 (一)选址要求。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商业网点规划以及《淮北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布局规划修编》(2015-2020年)的要求。
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二)建筑要求。
鼓励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内。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 2 / 3
的专用电梯。
(三)面积要求。 菜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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