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聘与升学中的985和211学历歧视现象评析
2 985和211的由来
2.1 985和211的内涵
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 “985工程”,也称“世界一流大学”工程。名称源自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上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讲话。最初入选“985工程”的高等学校共有九所,被称“九校联盟”,截至2013年年末,“985工程”共有39所高校。
211工程是为了面向21世纪,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中国政府集中中央、地方各方面的力量,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 2.2 985和211带来正面成果
启动以来,项目在国际高等教育界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高校和研究机构纷纷与211工程大学建立联合科研机构,加强学术和技术合作,提升了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层次,使“211工程”高校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主要渠道。
经过十年建设,中国高水平大学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其中研究生培养能力提高了5倍,科研经费增长了7倍,SCI论文发表数增长了近7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增加了近5倍,仪器设备总值增长了4倍。一批高水平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明显缩小。成功探索了发展中国家如何从国情出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之路。
学科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少数学科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紧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在国家统筹规划下,创新学科建设模式,重点建设了一批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使高水平大学的学科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一批重点学科实力明显增强,成为解决国家重大科技问题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地。
高水平大学随着学科水平的显著提升,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也明显增强,产生了一大批标志性成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以“211工程”学校为例,“211工程”学校承担了全国1/2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973”项目,1/3的“863”项目。积极主动地以各种方式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2.3 985和211带来负面影响
已经走过了近20年历史的“211”“985”工程,虽然在促进中国高校水平、能力提升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211”“985”在获得国家科研经费拨款、学生就业方面的“含金量”越来越大,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未来走向值得关注。一些教育专家同时指出,近20年前制定的“985”“211”工程,与现今的中国高校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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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状并不太完全适应,并且容易引发一些弄虚作假、教育“懒政”等“副作用”,应该尽快做出相应的调整。高校对“211”“985”的角逐,说白了就是对专项经费的争夺,这笔可观的经费既有国家拨款又是省级配套,入围与否对高校的发展是天壤之别。为了能上马“211”,符合各项指标,不少高校采取了“运动式”突击战:上马基建项目,增加学科专业,招兵买马挖“老师”。
3 当前社会普遍存在此类现象的表现
3.1企业招聘层面
当前985和211高校毕竟有限,但是很多单位在招聘时强调非“985”和“211”不招,是人为的抬高用人门槛。企业从自身的利益考虑,会想要招收名牌大学的应届毕业生,一来可以花同样的钱雇佣更优秀的员工,二来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确实比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享受更好的更优厚的教育条件和师资力量。
近年来,各大高校在招聘教师的条件都在“节节升高”,一些院校所提要求甚至具体到本科第一学历,英语水平考试,计算机等级等,第一学历非本科非“985”和“211”不予考虑。国有企业更是对此类高校出身学生有所偏好。
尽管我国大学生就业已经市场化了,但人才培养仍滞后于市场需求,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不对称,存在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错位、脱节和失衡,有的行业人才短缺,长期“吃不饱”;有的专业被亮红牌,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供大于求的形势下,用人单位就会不顾岗位属性和实际需要,互相攀比,争相抬高学历门槛,盲目追求高学历和重点大学,导致就业歧视和人才浪费 3.2研究生入学层面
眼下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很多用人单位对学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不少学生为了寻求更好的出路,便选择考研,在考研升学的过程中不免又要被“排挤”,目前已有部分研究生院校明确提出不招收本三院校的学生,其实这样是非常不公平的,虽然他们没有直接声明一定要招收所谓的985,211高校学生,但是实质上很多的研究生导师都是对这些名校出身的考生青眼有加,在进行复试的时候,明明两个考生的分数不相上下,但是导师极有可能选择本身是名校毕业的考生,这何尝不是一种变相歧视。
4 背后存在的原因分析
4.1国家法律政策方面
社会出现此类现象,由于国家一开始过分追求教育前沿化,只是注重发展重点大学,忽视了两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并且在问题日趋严重以后,也并没有采取硬性措施和有效方法减少此类现象,听之任之,才会造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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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的局面。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也是这种现象存在的重要因素,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就业歧视仅限于民族、宗教、性别、户籍和身体健康状况五方面,不包括学历歧视和院校歧视,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也不强,没有规定相应的救济途径和赔偿制度。面对用人自主权的“泛滥”,大学毕业生还不能依靠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我国对就业歧视立法存在严重缺缺陷,尽管我国(劳动法)对就业平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因无适当的配套制度与之共存,共同发挥作用,客观上确实难以执行。法律的缺失,致使就业歧视愈演愈烈,其案例俯拾即是,过去就业要求(一般职工)高中毕业生,而后是大专生,普遍要求是大学本科毕业生,更有甚者,要求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4.2研究生入学层面
升学中存在的现象是因为教育本身就是投资,既然都是投资,那为什么不选择根正苗红的投资呢?一个人的成长和环境是离不开关系的,而名校很明显有更加严谨和积极向上的学风。大多数的人都会有这样的认识,殊不知凡事无绝对,事情总有两面性,但是究其根本,是因为中国的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许多的差异。国家出台的政策引起的恶果难以避免,同时因为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的水平。
4.3企业招聘层面
企业在招聘过程中难免会有名校情结,一来名校的名望大,二来人们容易产生是名校出身一定有过人之处的这种思维定势。企业本身就是为了盈利和为了社会创造价值,他们有自由选择人才的权利,选择这种抬高门槛的办法,可以简单高效的使招聘效益最大化,何乐而不为呢?还有就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学校的综合实力都优于一般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自然能得到更好的锻炼。这样招聘到一名合适的人员成功率明显高出很多。
另外,企业在招聘的过程中盲目要求高学历,并不针对具体的工作岗位的性质,太过简单粗暴,表面上是为了企业争取更大效益,仔细想想,我们会发现这对用人单位和应聘者都是一种损失,实际上他们忽略了名校毕业生本身带有的傲气,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他们难免会觉得大材小用,工作积极性降低,导致工作效率下降,甚至选择跳槽,这时候企业又要重新招聘人才,又是一种损失。
面对众多的应聘者,用人单位线性思维、简单化操作,直接把大学毕业生的能力与学历层次、毕业院校的录取批次挂钩,生硬地对应聘者提出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区域等具体的歧视性要求,就是一种“用相马代替赛马”的不科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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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减少此类现象采取相关措施
5.1法制法规的完善
国家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或者法律文件针对此类现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惩罚或者明令禁止。提高就业过程中平等就业的公平性,完善相关部门的监督机制。在制度层面,构建人才需求预测和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发布机制,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指标、以多元评价为手段的人才评价机制,构建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构建岗位属性与人选特质匹配对应的人才配置机制,选人用人注重德行和才华,不唯学历、学校,不以985、211高校毕业为用人条件。在法制层面,适时颁布和有效执行确保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如制定专门的《杜绝学历歧视法》或在现有法规中增加相应条款,对学历歧视的形式、责任认定、杜绝学历歧视的适用范围给予法律界定,规定针对学历歧视的法律处罚、救济措施,以刚性手段纠正学历歧视的行为。 5.2毕业生提高自身素质
当前社会发展形式本身就要求我们要发展成为全能型的人才,但是国家教育体制本身有其缺陷,这就要毕业生做到在校期间努力奋斗,可以进行论文的发表学术研究,兼职等等来提高自己的含金量,除了在专业知识方面做得出色,还要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并且要争取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大学生,不要没有目标没有追求,整天混沌度日。可以多考证书,考与本专业相关的证书,也可以提前了解就业和市场信息,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准备。争取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和青睐。
5.3用人单位参与,取缔就业歧视项目
针对此类问题单凭政府和学生本身的努力是不够的,还要企业的积极配合。企业应该选择合适的人次测评和甄选的方法,不要盲目跟风盲目攀比,一味追求所谓的名牌大学出身的毕业生,从未加剧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形势,广大用人单位必须积极参与,在招聘过程中取缔相关歧视项目,规范相关招聘岗位信息,给毕业生一个良好的就业机会和环境,作为就业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用人单位对求职者学历方面的苛刻要求,一方面引发过度教育和隐性失业,导致人力资源配置机制发生破损,人与岗位间的匹配度降低,造成人才的极大浪费和流失,另一方面还阻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增加一系列社会矛盾,最终导致社会心理契约的破损。所以,企业在招聘过程中要尽可能的公平公正,要做到人尽其才,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杜绝人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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