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事故统计子系统使用手册9.17版
总局登录,如图4-2-4所示:
图4-2-4 总局登录
每一级别的系统名称颜色风格不同,用来区分各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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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统计
5.1区、县级信息员事故统计权限
区、县级信息员在事故统计中拥有“事故统计快报”、“事故统
计快报续报”和“事故统计查询”三大权限(如图5-1-1 信息员主页)。
图5-1-1 信息员主页
5.1.1事故统计快报
信息员点击【事故统计快报】按钮,打开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
如图5-1-1-1所示:
图5-1-1-1 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
带有红色标记的为必填项,此处全部为必填项。
按照要求填写一起事故信息,如图5-1-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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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1-2 事故信息
点击右上角的【暂存】按钮,跳出确认弹框,如图
5-1-1-3
所示:
图5-1-1-3 弹框信息确认
点击【是】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如图
5-1-1-4所示),
然后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页面自动关闭,返回事故统计页面。
图5-1-1-4 暂存成功提示
此条事故信息状态为暂存,如果想要入库,请查看“5.1.2 事故统计快报续报”。
根据以上步骤,再插入一条事故信息,这次点击右上角的【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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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钮,如图5-1-1-5所示:
图5-1-1-5 事故信息
事故快报的信息录入都是必填项,如果有项目未填,就会出现图5-1-1-6的提示:
图5-1-1-6 漏填提示
※注意事项: 暂存和入库: 暂存:临时保存,事故信息没纳入事故统计库,上级单位看不到; 入库:存入事故统计库,上级单位可以看到相关信息,区县级管理员可将事故信息上报给上级单位。(详情见5.2.1)
5.1.2事故统计快报续报
以上执行了【暂存】和【入库】两个功能,点击【事故统计快报
续报】按钮,进入事故快报续报界面,如图5-1-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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