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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5.1企业内部信息
5.1.1 通过统计报表定期反映各类质量的相关信息。 5.1.2 通过质量工作汇报等收集质量的相关信息。 5.1.3 通过网络实现质量信息的传递。 5.2企业外部信息
5.2.1 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 5.2.2通过电子信息、媒介、网络等收集质量信息。 6、质量信息的处理
质量信息的处理由质量管理部会同企业领导及主管部门判断决策,并由质量管理部组织传递并监督执行。
7、质量管理部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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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
题目: 记录与凭证的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编号:BJ-YST-G-005 版号:NO.003 页数:共2页 起 草 人 郭小淑 审 核 人 殷秀琴 批 准 人 王春喜 起草日期 2010.01.10 审核日期 2010.01.17 批准日期 2010.01.18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部 生效日期 2010.01.18 目 的: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 适用范围:所有记录、表格、票据等 执行部门:企业各部门 内 容:
1、记录和凭证的式样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管理部统一审定、印制、下发。使用部门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2、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填写,由各部门主管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
3、记录仅指质量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3.1 质量记录格式由质量管理部统一审定。 3.2 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规范填写。
3.3 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划线后在旁边填写,并在更改处签名,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3.4 质量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4、凭证主要指购进票据、销售票据和内部管理相关凭证。购进票据主要指业务购进部门购进药品时,由供货单位出据的发票以及入库验收的相关凭证。销售票据指销售药品时开据的药品零售发票。内部管理凭证包括入库交接、出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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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环节,明确质量责任的有效证明。
4.1各类票据由相关岗位人员根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填写。 4.2加强票据的控制、保管、使用管理,杜绝违规、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 4.3购进票据应至少保管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质量管理部、营运部根据职责分别对相关的记录和凭证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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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编号:BJ-YST-G-006 版号:NO.003 页数:共1页 起 草 人 郭小淑 审 核 人 殷秀琴 批 准 人 王春喜 起草日期 2010.01.10 审核日期 2010.01.17 批准日期 2010.01.18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部 生效日期 2010.01.18 目 的: 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顾客。
适用范围:门店 执行部门:门店 内 容:
1、药品的有效期: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期限。 2、近效期药品:公司规定效期在六个月(含六个月)以内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 3、门店应严格按“近期先出”“先产先出”和按批号销售的原则销售药品。 4、门店应认真对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月报表”,由养护员核对汇总并及时上报营运部进行催销,并保管好销售小票。
5、门店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量管理员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6、过期药品经门店质量管理员确认后,及时退回储运部。门店不允许存放过期药品。
7、药品在临近效期前十日起不得销售。如遇特殊情况,售出剂量要保证在效期内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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