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2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题
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一定年限会计工作经历。该年限是( ) A.1年以上 B.2年以上 C.3年以上 D.4年以上 【答案】C
【例题74-单选】(200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是指( ) A.总会计师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未设总会计师的单位分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
D.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指定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会计人员 【答案】D
【例题75-单选】《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依据( )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A.单位营业收入 B.会计人员数量 C.会计业务的需要 D.单位的规模
【答案】C
【例题76-简答】(教材44页)考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回避制度。
二、代理记账 (一)概念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回顾】教材第6页的代理记账的市场管理
(二)业务范围【题型:多选】
33页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三)委托人义务(了解)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四)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题型:多选】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例题77-判断】(2001)代理记账,是指企业委托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的记账行为。( ) 【答案】×
【例题78-多选】(2001)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 A.依法履行职责 B.保守商业秘密
C.对委托人示意要求提供不实会计资料,应当拒绝 D.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34页
【答案】ABCD
【例题79-多选】(2005)根据会计法律规定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事项的有 ( )。 A.登记会计账簿 B.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C.出具审计报告
D.向税务机构提供纳税资料 【答案】ABD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二)适用范围
1.适用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适用岗位:注意(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三)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2.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四)证书管理
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上岗注册登记 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离岗备案 备案 调转登记 变更登记 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 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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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继续教育
1.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2.对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3.内容:
(1)会计理论与实务 (2)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4)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题型:单选】
【例题80-简答】(教材49页)考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会计人员的法定资质。
【例题81-单选】(2005)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最少应为( )。 A.20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68小时 【答案】B
【例题82-单选】(2007)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该期限是( ) A.30日 B.60日 C.90日
D.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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