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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任何以下事件时立即终止本协议,同时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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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中国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持续 2 个月或更长时间。 2)无偿付、供货能力,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
3)应任何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致使本销售合同的履行在其实质性方面成为不 可能。
2、如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终止本协议 。 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四份均为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2013 年*月*日至 2014 年*月*日。
4、本协议的修改须以书面形式作出,且应附于本协议之后作为其附件。如果本协议与其任何附件不符,应 以注明日期较晚的文件为准。
5、双方同意,本协议的所有附属或修改文件,只有在完成所有签字并于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
6、如若双方发生争议,在发出书面通知后三十日(30)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有签字方的代表在此声明并保证,其已获得正式授权签署本销售合同。 本协议于 2013 年*月*日在
签署。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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