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解答
成固定资产标准的房屋、厨具等器具的折旧,以及企业因新建食堂所发生的一次性购买食堂器具等费用支出,可计入管理费用,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食堂发生的其他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在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内据实扣除。 五十三、关于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1、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臵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臵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部分 资产类
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企业2008年1月1日以前已购臵并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继续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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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规定执行(包括经批准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53号)文件中的?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资产)。
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购臵并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确定折旧年限和合理预计净残值,计算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53号)文件执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企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经税务机关审批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审批材料须报市局备案。
二、新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想以我自己的电脑等作为投资资本,是否可以?公司依据什么凭证入账,价格如何确定,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规定,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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