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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资商品配送运作 (一)农资采购
1、根据丙方上报的计划由乙方组织集团采购。 2、乙方提供农资品种由丙方自主采购。 3、根据丙方的不同需求由乙方协助采购。
4、利用连锁超市的网络管理系统由丙方在网上向乙方直接采购。 (二)农资的配送
1、由乙方根据丙方的需求配送到指定地点。 2、由丙方直接到乙方提货。 (三)农资的仓储管理 1、乙方统一存放管理。
2、条件成熟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选定在各个县(市)设立仓储分中心以便于丙方就近提货。
3、乙方委托丙方负责仓储管理。 (四)农资的价格管理
1、乙方配送供应的国家储备农资品种,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政策制定销售价格,丙方应严格执行。
2、乙方采取保底返利等措施配送的农资品种,由乙方制定销售价格。 3、丙方自主采购的农资商品,可根据当地市场的变化随行就市自主定价。 4、统一交款、集团采购的农资商品,供应价格由甲、乙方共同制定,销售价格由丙方制定。
5、乙方在结算方式上采取定金采购、分批付款、销后付款、定期付款的农资品种由乙丙双方共同制定销售价格。
(五)结算管理
1、根据丙方的计划由乙方供应的农资品种,先付款后采购配送。 2、乙方配送的先交定金后供应的农资品种,按乙丙双方的约定结算。 3、按乙丙双方约定,对特定的农资品种可分批付款、销后付款、定期付款。
4、乙方根据对丙方的信誉、销量、实力等综合考核实行不同的结算方法。 5、乙方将开发多种结算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对丙方实行灵活结算。 (六)广告宣传
1、甲、乙双方负责“郑州供销万庄农资连锁超市”的宣传和对丙方的经营宣传。
2、乙方配送供应的农资品种,由甲、乙双方负责相应的媒体宣传。 (七)网络信息管理
1、利用乙方“农业部郑州全国农化信息网络中心”的优势,有条件吸纳丙方作为网络成员,及时传递交流市场行情和国家农业政策。 2、丙方可利用乙方的网站免费发布相关信息。
3、丙方可利用连锁超市网络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定货、网上结算。 4、乙方为丙方免费提供行业信息和市场信息,丙方及时向甲、乙双方提供有关动态信息。 (八)调换货管理
1、针对一些农资商品因数量、季节、价格等原因在一定的区域销售不畅或滞销,由乙方负责在连锁网络之间调换货(非乙方采购配送的除外),保证超市经营者的正常经营需求。
2、对丙方因乙方采购配送的农资商品出现的经营性亏损,乙方将采取一
定的方式予以弥补。
3、乙方实行独立经营核算,每年提取不少于20%的利润或采取一定的业务等手段支持连锁网络的发展。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郑州供销万庄农资连锁超市”的标识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所有权;
2、对超市网点的设置和相关的宣传有决定权,对超市网点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农资产品进、销、存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
4、有权根据需要在丙方所在地区发展其它网点,在发展其它网点时,如丙方具备投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并经甲方认可,甲方愿意优先与丙方合作;
5、如丙方未按本协议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网络体系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时,或一年内多次有农民质量投诉和服务不达标并经证实的,甲方有权收回授权并终止合作。
6、拥有对“郑州供销万庄农资连锁超市”招牌广告收入30%的收益。 (二)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扶持资金用于制作“郑州供销万庄农资连锁超市”的标识招牌及加盟网点门店外观设计和相关硬件更新;
2、为提高“郑州供销万庄农资连锁超市”在当地市场的竞争能力,甲方定期组织农资商品定货会、经验交流会、评先奖优等活动,最大限度地向丙方提供一切可能的其它扶持和服务。 (三)乙方的权利:
1、对“郑州供销万庄农资连锁超市”的标识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所有权;
2、有权通过甲方获得参与建立郑州市农资连锁超市网络的政府各项政策支持;
3、有权要求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农资产品进、销、存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
4、拥有对“郑州供销万庄农资连锁超市”招牌广告收入30%的收益。 (四)乙方的义务:
1、向丙方从业人员提供业务知识培训;
2、向丙方优先供应老百姓认知度高、市场潜力大的农资商品,及时组织采购配送,创新多种形式方便丙方资金结算;
3、向丙方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指导与市场宣传;
4、利用“农业部郑州农化信息网络中心”的优势和功能为丙方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五)丙方的权利
1、获得“郑州供销万庄农资连锁超市”标识的使用权; 2、获得乙方电子信息系统的终端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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