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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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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7 6:34:26

怀化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明确带队老师、活动负责人责任,落实活动前各项准备事项,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组织鹤城区以外的活动要严格控制。

二、各系(部)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外出安全。

三、我校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凡学生集体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提前履行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方可实行。不经批准不得组织。

四、校学生会、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学生社团等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校团委负责审批,送学生处备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学校办公室审批后,送学生处备案。

五、各系(部)、专业因教学实习、实践需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由教务部门按照教学计划负责组织安排。

六、除四、五项所属的集体活动类型之外,组织鹤城区以内的集

体活动(24小时内、20人以下、不在外住宿),组织单位必须在活动前两天填写好《怀化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三份),明确带队老师,经班主任、辅导员、系(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后,报校学生处备案。上述集体活动应以安全、就近、徒步为原则,对行走路线要提前熟悉路况,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途中安全。

七、组织集体活动满足24小时以上、20人以上、在外住宿和活动范围在鹤城区以外中的任意一项,组织单位必须在活动一周前提交《怀化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做好外出活动安全预案,明确带队教师,经班主任、辅导员、系(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后,报学生处审批备案。活动人数超过50人或者外出超过3天,需报经主管校领导审批。

八、集体活动需乘车外出的,必须租用或乘坐有客运资格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且不得超载和超速。活动过程中必须注意饮食卫生。

九、不得组织集体性外出旅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十、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在活动开始、期间及结束返校都必须向辅导员进行活动安全事故报告,凡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系(部)学工办和分管领导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十一、班主任、辅导员应经常对班干部进行安全责任教育,严禁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私自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否则,学校将追究

主要组织者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组织者纪律处分。

十二、各系(部)应将学生安全防范工作视为头等大事,要加强对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严格审查集体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及安全预案,控制不必要的外出活动,确需外出的,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怀化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

活动组织 单 位 活动时间 活动参加 人 数 活动地点 活动内容 活动负责人 姓 名 带队教师 姓 名 (包括活动方案、安全措施、安全承诺书、可附页) 活动负责人 手机号码 带队教师 手机号码 1. 本活动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 所租用的车辆持有合法的交通营运证; 3. 活动参与学生已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订了安全承诺书; 4. 活动前,带队教师对参加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法纪法规教育,参加活动的学生承诺不参与危害人身安全的冒险活动,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 活动期间,负责人和带队教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实施安全事故报告。 6. 活动结束后,及时向系(部)和审批部门汇报平安返校。 7. 本活动严格遵守《怀化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 活动承诺 带队教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系(部)意见 学生处意见 主管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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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明确带队老师、活动负责人责任,落实活动前各项准备事项,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组织鹤城区以外的活动要严格控制。 二、各系(部)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外出安全。 三、我校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凡学生集体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提前履行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方可实行。不经批准不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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