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大城市管理学 简答题
动”的综合社区,其诸系统要素错综复杂。因此,现代城市需要被当作一个系统来进行管理,才能做到有针对性并实现优化。对现代城市的大量信息,只有经过系统分析归纳,才能使管理有序化,决策科学化。城市管理的市场化就是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自身是一个“经济人”,要追求自身利益的优化;另一方面政府对变化的反应可能不够敏捷。因此,现代城市管理具有市场化导向,许多事情政府已经交给营利性部门。 6、(1)城市政府作为权力的主要载体,由城市选民选举产生,因此政府必须满足选民的要求。然而政府可以动用的资源非常有限,不能单独完成增加就业、完善设施等任务,所以政府必须寻求与市场力的合作。(2)企业、资本的所有者作为市场力的主要承载者,其最终目的是获得利润。他们趋向于同政府合作,但前提是政府要采取各种方式吸引企业,如减免企业税收,低价提供建设土地,简化建设审批手续,修改、简化规划条例等。这样,政府与企业就形成了“权钱政体”。这一联盟要受到来自社会力的制约。
(3)在特定的情况下,政府也要谋求与社会力的合作,从而抑制大企业意志的膨胀或者向中央政府施加压力,获得补贴与各种支持。这样就形成了“权力与社会力政体”,但是“在全球化的今天,争夺国际资本和投资项目是在全球舞台上进行的。由于国际资本的高度流动性,地方政府和一城一地的市民在和市场力谈判时的筹码越来越少,甚至国家政府的影响力也在下降。如果政府真的和社会力结成同盟,坚持要求大企业做出让步,则大企业完全可能会投资到别的城市甚至别的国家”。因此,这一联盟要因时、因情势发挥作用。 7、(1)市建制体制,市建制,实际上是国家为了便于对城市地区的管理而设置的一级政权机构,是人类历史的一大进步,也是研究城市政府管理体制的前提。(2)市政府构成体制,包括城市国家政权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3)市行政管理体制,包括市行政领导体制(如市长负责制、委员会制等)、市行政管理跨度和管理层次的有机结合体、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与本级政府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权责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等。(4)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也称市权力系统权责关系,即在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系统中,政府、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定位。 8、(1)市民的政治参与主要包括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政治权利和自由权利,履行公民和市民的政治义务,参与和支持城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重大决策,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提出各种要求和建议,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监督城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行为,实现市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促进市政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公开化进程。(2)市民的行政参与主要包括参与城市政府的行政决策,阻止或促成某项政策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失职和渎职行为,行使监督政府及其公务员的权利;参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维护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改善城市公共服务;促进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现代化。(3)市民的社会参与主要包括参与城市社区、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从事社区服务、拥军优属、残疾人援助和义工活动,参与城市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医疗卫生、福利保障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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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9、(1)采取理性途径方式处理问题,在设定政策目标及阐明政策议题时特别强调战略管理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2)重新设计组织结构,使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并且对服务的传输都必须加入一个赋予责任的行政单位;(3)改变组织结构,促进官僚体制更为扁平化,授权给管理人员,以利绩效目标的实现;(4)依据经济、效率、效能等标准来衡量组织成就;(5)改变现行政策,使公共组织能被传统服务价值所支配的文化中,转换成“新公共服务模式”,强调与市场及企业价值相结合的文化;(6)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淡化集体主义的色彩而采取个人主义的途径,包括寻求动员员工的支持和承诺,来持续地进行结构与组织的变革;(7)试图建立一种弹性、回应性及学习的公共组织,并发展一种将大众视为顾客、消费者及市民的“公共服务导向”,公共服务不再由专业的供给者来支配,而是以回应人民真正的需求来提供公共服务;(8)以契约关系来取代传统的信托关系。 10、(1)培育多元主体共治。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应该根据公共服务的性质和内容,来决定公共服务的供应模式和供应主体。城市作为社会经济活动发生发展的最重要载体,城市管理同样在政府公共管理中被赋予了最为重要的地位,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决定必须引入多元化主体共治,以在不同的领域和层面,发挥不同主体的地位与作用。政府可以将一部分职能授权给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私营部门或个人,与之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在制定、执行公共政策时加强公众参与,实现城市管理过程中的以人为本理念。(2)对城市政府职能重新定位。城市政府在职能上要实现从“划桨人”到“掌舵人”的转变,从万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变。城市政府更应将其职能集中在决策、监督、协调和指导等工作上,而把非纯公共物品生产的具体职能让渡给企业和半行政性的机构。如政府可以通过与私人企业签订生产合同、授予经营权、BOT、TOT等多种形式,与私人企业建立伙伴关系,采用市场机制,将部分业务让渡出去,而政府则集中主要力量做好总体的决策、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3)管理手段上注重引入私营部门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新公共管理主张从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政府公共部门可以利用私营部门采用的战略管理、绩效管理、目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法提高公共部门的效率,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管理和服务。对城市管理来说,在城市政府内部引入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将刺激政府提供更有效率的管理。 11、(1)城市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城市公共产品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如公路、桥梁、航标灯等,还包括无形的非物质服务,如法律、政策、消防等;不仅包括以政府为主要供给主体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地铁、下水道等公用设施,还包括其他主体也能够提供的公共产品,如城市文化氛围的塑造、城市清洁环境的维护等,从这个角度来看,城市里每一个住民都可能成为城市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然而,城市某些公共产品的供给面临着典型的囚徒困境问题。例如一项需要住民出资的公共事业,倘若住民愿意共同出资,所有人的福利都会增加。然而,每个人都会以囚徒博弈的方式思考:若某个住民不出资而由他人出资,则该住民可以免费享受他人提供的公共产品;反过来,若该住民出资而他人不出资,该住民可能会得不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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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因此,该住民理性的最优选择是不出资,当所有人都形成同质性思考方式时,囚徒困境便出现了。这种搭便车式的囚徒博弈纳什均衡使得公共产品供给出现短缺、公共福利无法提高。(2)城市公共组织效率缺失。以传统科层体制为主建立起来的城市管理体系,管理的纵向层级设置过多,横向部门权责不明,其中横向部门之间的管理往往会出现囚徒博弈的困境。由于权力分野不明,各部门之间缺乏科学的协调与交流手段,合作意识不强,部门竞争激烈,管理实务在有利可图时集体争夺、一拥而上,在责任承担时集体缺位、相互推诿。城市公共管理体系效率和价值消失殆尽。(3)城市、区域之间竞争恶化。城市间、区域间的竞争突出表现在对资源、资金、人才等要素的竞争上。出于对自身利益考虑,各城市发展城市经济时,往往只考虑可以使自己城市获得利益的方案,而忽视了对周围其他城市的影响。中国的许多城市都发展相似的产业,甚至某些相邻城市之间产业定位完全一致。为吸引某些产业或厂商,各城市进行招商引资时,在税收政策、土地租金政策、人才政策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最后的结果是单个厂商受益,而各个城市自身利益受损。城市之间沟通交流少,难以搭建信任平台,合作意识不强,囚徒博弈的恶性竞争下自身利益受损的同时,也导致区域发展潜力有限、秩序混乱等问题。 12、(1)战略依据,城市发展战略的依据就是城市制定发展战略时的基础和发展条件;(2)战略愿景,城市的战略愿景即城市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最终将要达到的总体目标; (3)重点战略,重点战略是作用于对实现战略目标具有关键、主导意义而目前发展又比较薄弱,需要特别加强,且在发展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经济环节、产业部门或管理领域的战略举措。(4)战略措施,战略措施是针对实现战略过程中的矛盾所采取的策略和具体措施;(5)战略反馈,城市发展战略管理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多阶段的动态过程,前一个阶段的战略措施的结果以及外围环境的变化,将形成下一个阶段发展的基础状态。 13、(1)组织成员拥有一个共同的意愿,即组织的共同构想;(2)组织与各成员均善于学习;(3)组织结构扁平化;(4)组织具备极强的自我创造力;(5)弹性化的组织结构;(6)能够实现充分的自主管理。 14、(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城市人工环境的建设,必然要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这种改造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已经到了不能再继续下去的程度。在强调经济发展的时候,不应忘记经济发展目标是要为人类服务,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城市规划师必须充分认识到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压力,明确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是所有城市规划师崇高的职责。城市的发展,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的确有一定的影响,但其间的关系,绝不是对立的、不可调和的,城市功能的合理布局是保护城市环境的基础,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各项特定的环境要求,都可以通过适用的规划技巧,把建设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取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长远利益所在。城市规划对于每项城市用地必须精打细算,在服从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设运行上的经济性的前提下,各项发展用地的选定要尽量使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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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土。在规划设计城市时,还应注意建设工程中和建成后的城市运行中节约能源及其他资源的问题。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者达到和谐的必经之路。
(2)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保持城市发展过程的历史延续性,保护文化遗产和传统生活方式,促进新技术在城市发展中的应用,并使之为大众服务,努力追求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和新科学技术运用之间的协调等,都是城市规划师的历史责任。城市规划师在接受任何新技术的时候,必须以城市居民的利益为标准来决定新技术在城市中的运用。我们要警惕那种认为只要依靠技术的不断进步,就可以解决一切城市问题的幻想。城市发展的历史表明,新技术在解决原有问题的同时往往也带来许多新问题。把科技进步和对传统文化遗产的继承统一起来,让城市成为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和谐载体,是城市规划师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变将成为21世纪最显著的变革。技术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正在对全球的城市网络体系建立、城市空间结构、城市生活方式、城市经济模式和城市景观带来深刻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还将继续下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技术进步与社会价值的平衡,将不断成为城市规划的社会责任,基于公正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的效率提升会成为一项全球策略。城市规划还必须从实际出发,重视当时当地的客观条件、历史传统,针对不同的规划设计对象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避免盲目抄袭、“千城一面”。(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城市是时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市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文化生活的需求,为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创造条件。在全球化的今天,城市规划更应为城市中所有的居民,不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以及收入状况,不分其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创造健康的城市社会生活。坚持为全体城市居民服务,并且为弱势集团提供优先权,这是城市规划师的根本立场。强调城市中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社会和谐,重视区域中各城市之间居民生活的和谐,避免城市范围内社会空间的强烈分割和对抗。城市中的老年化问题,城市中不同文化背景、不同阶层的居民在城市空间上的分布问题,城市中残疾人和社会弱者的照顾问题,都应成为重要的课题,这些问题必须融入到城市规划师的设计中,并给予充分的重视。
15、(1)效益原则。即应全面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生态三方面的效益。(2)市场调节与计划控制相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充分开发土地的经济价值,严格受市场调节。规划很大程度上应建立在市场基础之上、由市场引导,规划结果是适应这种引导的结果。同时,土地利用涉及各方面利益,除经济目标外,还必须考虑社会和环境生态效益与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须由国家立法、政府方针、政策来控制完成。(3)动态原则。土地利用规划应随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旧有的规划在一定时间内有指导作用,但从长远看可能会成为有效利用土地的障碍(4)协调原则。土地利用规划涉及许多复杂部门,牵动方方面面的利益,必须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才能保证顺利完成并有效贯彻实施。
16、(1)城市存量土地供应失控。多年来都强调政府要垄断土地供应,但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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