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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9名,文化课最低为55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83名。专业并列28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5分。二、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3名,文化课最低为54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3名。专业并列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9分。 三、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2名。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8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11名。专业并列21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8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04名。专业并列50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8分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语文80分,外语80分;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12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③其他省:录取22人,文化总分最低562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1人,文化总分最低448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1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14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93名。
②山东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57名。并列57名,文化分数录至440分。
③其他省: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39名。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93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3、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3分。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次录至568名。
②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录至206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 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65人,专业名次录至568名。并列568名,文化分数录至466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文化分数录至457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10人,专业名次录至248名。并列248名,文化分数录至424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736名,并列736名其文化课总分48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70分;
① 艺术设计文科录取61人,专业名次录至610名。并列610名其文化课总分511分。 ② 艺术设计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863名。并列863名其文化课总分444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 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78名,并列578名其文化课总分480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41人。专业名次录至222名。并列222名,文化分数录至475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05名。并列105名,文化分数录至434分。
3、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698名。 并列698名,文化分数录至467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493名,并列493名其文化课总分501分。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5人。专业名次录至568名。并列568名其文化课总分420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37名。并列137名其文化课总分486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33人。专业名次录至341名。并列341名其文化课总分461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12名。并列412名其文化课总分447分。
中央美术学院2008年美术特长生录取分数线
一、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6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45名。专业并列24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7分。
二、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3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4名。专业并列6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7分。 三、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1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66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11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00名。专业并列20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8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21名。专业并列52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1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语文80分,外语80分; 文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0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4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3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3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4名。
理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423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3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8名。并列8名,文化分数录至456分。 ②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70名。并列70名,文化分数录至49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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