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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建监总?2016?7号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为了做好节后复工工地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建委关于落实节后复工检查及“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要求,市总站将于2月23日~3月23日,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复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在工地复工前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排查现场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自查完毕后,应填写《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自查表》,报项目所在监督部门并留存现场备查,未经自查合格不得复工。
三、市总站将在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2月23日~3月23日期间,对受监工程开展节后复工专项检查,督查企业节后复工自查自纠的情况,发现各方责任主体对复查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施工现场,市总站将一律责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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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诚信扣分,问题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
附件一: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自查表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6年2月19日
抄 报:市建委工程处 ,丁狄刚、关定、裘新谷、王荣富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党政办 2016年2月19日印发 签 发:王 萌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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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自查表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总监:(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安全设施 管理人员到岗到位 安全管理与教育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无缺损、可靠、牢固,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工程地址 监督部门 检查结论 现场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签订各层次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相关责任主体是否对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维保检修和进场检测、验收。 起重机械及持证上岗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配置到位,均持证上岗。在岗特 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专项方案 消防控制 扬尘污染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工棚、活动房 施工专项方案按规定审批且严格按方案实施 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严格动用明火审批程序、严格宿舍内用电管理、及时更换已过期或失效的消防设备 文明施工责任牌上墙、扬尘措施控制措施到位,不留盲区 现场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梳理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计划 结构安全、可靠牢固,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物联网系统安装使用 现场按规定安装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和可视化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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