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
人行天桥是为了避免车流与人流、 非机动车平面交叉, 保障行人安全通行, 设计的过提高车速而 街桥梁。
人行连廊 人行连廊是连接城市不同区域或建筑的空中或地面步行系统。 桥梁景观
桥梁景观应与桥梁结构和桥位周边环境相互融合,是桥梁设计与建筑美学的完美统
3. 一般规定 人行天桥和连廊的设计应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与现有道路人行系统有机衔接,结
合慢行系统规划,不得对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功能产生不利影响。
人行天桥和连廊的景观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 1)整体性原则: 不能单纯突出天桥和连廊的单体形象, 而忽视城市整体景观效果, 应与周
边融合,形成整体。
(2)地域性原则:按照深圳海洋性气候特点以及亚热带植物的生长状况,体现地域 特征和现代化
都市的时代气息。
(3)文化传承原则:把握和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和体现具有城市文化内涵的景观人 行天桥。 (4)人性化原则:以人为本,体现便捷、舒适和美观。
(5)美学原则:对形、色、质、环境的处理做到多样统一,给人以视觉上的享受和 心理上的愉
悦。
(6)环境生态原则: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 7)建筑为主,灯光和绿化为辅的原则。 人行天桥和连廊应根据人流量、流向调查,做好桥上
和桥下附近相关区域系统的交通 组织设计并加强行人导向标志标牌的设置。
人行天桥和连廊不宜采用全封闭结构。 人行天桥和连廊的设计应考虑维护和管养的安全和便捷,按
照可到达、可检查、可维 护和可更换的原则进行设计。
新建人行天桥应在主桥和梯道上设置顶棚。 新建人行天桥和连廊应设置垂直升降电梯,并保证 24小时开放使用。人行天桥和大型
连廊在人流密集区应设置自动扶梯。
人行天桥桥下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天桥,
桥下最小净高为;跨城市主干道的天桥, 桥下最小
净高为;跨城市次干道和支路的天桥,桥下最小净高为。
桥下净高设置应考虑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和桥下道路维修等因素的影响,
加的富余量。当净高受限时,应根据车流类型,加强限高设施设计。
如遇特殊路段可根据前后既有桥梁净高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桥下净高。
护栏高度从迎踏面起算不应小于,应采用不可攀爬形式。对于栅栏式栏杆最大净间距 不应大于
110mm栏杆下面踢脚高度不应小于 150mm
人行天桥和连廊应加强行人导向标志标牌的设置,且桥下附近相关区域人行交通组织 应重新进行系
统设计。
人行天桥和连廊与周边建筑物相接处,伸缩缝、变形缝、抗震缝等各种构造的设置应
充分考虑防水、止水措施,加强防水锈和污渍的专项设计。具体作法参见(图伸缩缝挡板示 意图)和(图伸缩缝示意图)
,实际效果见(图实桥伸缩缝照片)。
必要时可增
注:在梁体伸缩缝的侧面及底面设置铝质挡板
图伸缩缝挡板示意图
伸缩缝示意图
图实桥伸缩缝照片
按照本指引设计的人行天桥预期达到的效果参见(附录 A指引参考标准布置及色调渲
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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