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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心。完善粮食流通体系,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储备加工能力。
大力发展金融业。以引进为主、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壮大地方金融龙头企业,推动内蒙古银行增资扩股和包商银行上市,鼓励鄂尔多斯、乌海等商业银行发展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推动有条件的盟市建立城市商业银行。开发新型金融产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扩大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规模。积极发展投资基金,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建设覆盖各旗县区及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金融普惠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信用担保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完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网络,大力发展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农村牧区信用担保体系。推进自治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争取地方债券市场化发行试点。
积极发展旅游业。大力实施旅游品牌战略,依托草原、森林、沙漠、民族民俗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开发和培育高品质、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产品,加快建设国家级生态休闲旅游景区景点,建成一批年接待游客能力50万人以上的国内知名旅游景区,创建一批特色旅游城镇和旅游强县。积极开发民族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等新的旅游产品,推进旅游常态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在重点旅游城市配套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培育和引进一批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和高素质旅游业人才。推进旅游合作,积极与周边省区开发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大力发展中俄、中蒙边境旅游、跨境旅游,共建无障碍旅游区。
规范发展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业宏观调控,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平方米左右。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房地产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培育壮大房地产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鼓励信誉好、实力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在盟市中心城市重点扶持若干家物业管理集团。
发展壮大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类中介服务,支持发展工程管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等工程类中介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检测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扶持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类中介服务,构建种类齐全、运作规范、与国际接轨的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和有影响力的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地区总部,开展结算、研发、数据处理、采购、物流配送和分销等业务,支持呼和浩特建设总部基地,建设呼包鄂为西北地区重要的商务服务中心。培育发展会展经济,以呼和浩特为中心,以大型节庆活动为平台,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会展品牌。
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方针,加强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建设,鼓励企业设立社区服务网点,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规范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加快形成社区服务网络。实施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建设和改造一批标准化食品市场,着力解决居民就近购买放心菜、放心肉等问题。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发展餐饮加工配送,建设一批早餐配送中心和早餐网点。加强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发展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牧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
第四章 强化支撑 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约布局,努力提升综合运输能力和能源外送能力,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着力解决制约我区发展的瓶颈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一节 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加快铁路通道建设。完善区域铁路网络,重点建设快速客运通道、煤运通道、出区通道和口岸通道,提高铁路运输能力,铁路营业总里程达到1.6万公里。加快建设一批快速客运铁路,畅通自治区与华北、西北、东北重要城市的联系。重点建设环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一小时、环包头—临河—乌海—银川—鄂尔多斯两小时快速客运圈。积极推进煤运出区下海通道建设,扩大煤炭外运能力。建设自治区连接相邻省区的铁路通道,扩大与相邻省区的连通网络。全面畅通连接俄蒙的口岸运输通道。重点建设锡林浩特—乌兰浩特、锡林浩特—二连浩特铁路,尽快完善区内路网布局,形成自治区第二条东西铁路通道。
完善公路通道建设。重点建设出区通道、区域内部通道、口岸公路、农村公路和国边防公路,着力扩大公路网络覆盖面,提高公路通达深度和公路等级,公路总里程达到1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000公里。全面建成至周边省区大城市的14条高速公路出区通道,打通旗县与相邻省区的高等级公路出口通道。建设与俄蒙相邻地区连接的口岸高等级公路,策克、珠恩嘎达布其、甘其毛都等重点口岸公路按一级公路开工建设。建设盟市之间、盟市到旗县,以及主要交通干线至重点工业园区、主要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的高等级公路,初步形成区内干线公路网骨架。全面建设农村公路,行政村嘎查通沥青或水泥路比重达到60%以上。加快国边防公路建设,基本建成沿边界线的横向国边防公路。
完善机场建设布局。加快支线机场建设和改造,全区支线以上机场总数达到16个。将呼和浩特机场建设成为华北地区的区域性国际空港经济区。大力发展通勤航空,建设阿拉善、呼伦贝尔等通勤机场群,提高民航机场对旅游景区和县级行政单元的覆盖度。积极培育壮大基地航空公司,组建内蒙古航空公司。大幅增加航线和航班,着力构建辐射全国各大城市和区内所有机场的航线网络。
建设综合交通枢纽。统筹铁路、公路、民航交通枢纽规划和建设,加强城市道路与铁路、公路站场与机场的有效衔接,逐步推进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对接”。公路枢纽站场重点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城市等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工程,改扩建部分旗县公路运输站场。铁路枢纽站场重点建设呼和浩特、通辽、集宁等地区综合枢纽站场以及二连浩特和策克口岸站场。民航枢纽站场重点建设以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为核心的立体交通换乘枢纽。
第二节 加快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加强电网建设。适应区外电力市场需求,实施“西电东送”和“北电南送”工程,加快建设一批超高压或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电力外送能力新增2000万千瓦以上。加强蒙西电网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形成完整的“五横五纵”电网结构。加快蒙东电网通道建设,形成联接各盟市500千伏主网架。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工程,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推进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输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加快管道建设。加强能源产品输送管道建设,提高能源产品外送能力。建设一批通往东北、华北、华中等地区的煤化工产品输送管道,重点建设呼伦贝尔—哈尔滨、赤峰—北京、鄂尔多斯—武汉等煤制天然气管道。建设长庆—呼和浩特天然气输气管道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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