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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成眉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孙中伟律师解读
案件名称:蔡成眉故意杀人案
一审法院: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复核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 审判长:王卫
代理审判员:周军、孟伟 审判时间:2014.4.2 是否有律师:有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死刑,怀疑被举报而预谋报复杀人。
【裁判要点】被告人蔡成眉因怀疑被他人举报而有预谋地报复杀害1人,准备再砍杀另一位时因被阻拦未遂,应当判处死刑。
【版权声明】摘自孙中伟著《最高法院死刑案例解读》(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中伟刑事辩护研究院努力提供最全面、最有深度的死刑案例解读的数据库、大数据,提供已出版的《死刑改判操作指引》、《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的大数据、数据库。我们既直接提供最专业的律师服务,律帅中伟精律师联盟也为当事人推荐各城市各专业的优秀联盟律师(联系我们:18610481489、18618351009)。 【裁判文书】
被告人蔡成眉,男,汉族,1966年6月28日出生于福建省大田县,小学文化,农民。2012年8月15日被逮捕。现在押。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蔡成眉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13年8月7日以(2013)三刑初字第1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蔡成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蔡成眉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3年12月21日以(2013)闽刑终字第405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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