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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人工具按矿规定期限交旧领新,规定限以内损坏、丢失的由自己购置。
10、公用工具及小型工具由班长落实专人负责保管,丢失按价赔偿,损坏根据情况及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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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队生产经营分析例会制度
为加强综采队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更好地促进下一步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时间定于每月3号前召开上月生产经营分析会。
2、参加人员为队干、班组长、材料员、验收员、专职市场管理员。
3、由专职市场管理员通报上月经营分析会提出问题及落实情况,通报上月各班组生产任务完成、材料消耗、节超和奖罚兑现情况。
4、副队长、班组长、验收员、材料员针对当月管理及材料成本使用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安排下一步工作。
5、每月选定一个好的班组对本月管理经验、亮点进行总结,并介绍经验。
6、主管队长对当月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点评,总结并对下一步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做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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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员管理制度
一、工作范围及职责
验收员实行跟班工程质量承包制度,固定班次,巡回检查,落实责任。每班对13103工作面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验收。
二、验收员出勤及工资核算办法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对所跟班组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对本班工作量和正规循环完成情况(包括进尺、采高、支护情况等)填表上报。对于工作怠慢、敷衍了事的,视情节考核月绩效工资的20%—50%。
2、验收员必须保证每月至少28个出勤日。为保证上班时有充沛的精力,24小时内同一验收员不得连上两个班,发现一次从绩效工资中扣除50元。
3、连带考核: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安全隐患的,验收员必须及时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可根据我队《工作面验收制度标准》进行扣除该班大分并立即汇报队部办公室,但因验收员监管不严造成安全隐患时,按罚隐患责任人金额的30%处罚当班验收员。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考核月绩效工资的50%—100%,公司处理例外。
4、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验收员交接班地点固定在13103工作面,交接内容包括正规循环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工程须由下班验收员和跟班队长签字)、因本班未完成的工程量可能给下班造成的隐患情况、支护材料增减情况等内容。凡发现验收员交接班不符合上述内容的,分别对交接班验收员处以50至100元罚款。
5、对跟班工作认真负责,到月底队部会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以上考核办法均以月为单位在绩效工资中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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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队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队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彻底落实“按劳分配”的方针,经队部研究,特制定出综采队考勤管理制度,更精确的管理我队考勤。
一、按照我矿相关规定,职工入井、升井前后必须核实准确人数,并准时汇报调度室,保证准确度。
二、考勤负责人应准确地对全队职工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及时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跟班队长、班长同班组职工同上同下,跟班队长坚持带队下井、升井,并负责清查本班职工人数。
四、严防个别职工出现点名不上班、不下井的情况,如经查实,则给予该职工旷工处分,并做队内通报。
五、对队干及职工存在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并上报矿企管部备案。 六、职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班请假者视为旷工。
七、班长有权批假一天;连续请假两天者,必须有主管队长签字。
八、对当班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顶撞上级及提前下班者一律按停工处理。 九、队内严禁替人捎假,捎假者一并按旷工处理。
十、凡班前会未参加会议者按旷工处理,无故迟到者每次罚款50元;旷工者每次罚款200元,不请假连续旷工5天以上者上交企管科。
本制度自公布日期起开始实施,一切解释权归队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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