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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18-2011
环境空气 PM10和 PM2.5的测定 重量法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重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浓度的手工测定。
本标准的检出限为0.010 mg/m(以感量0.1mg分析天平,样品负载量为1.0 mg,采集108m3 3空气样品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3 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PM10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2 PM2.5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2.5μm的颗粒物。
4 方法原理
分别通过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采样器,以恒速抽取定量体积空气,使环境空气中PM2.5和PM10被截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的重量差和采样体积,计算出PM2.5和PM10浓度。
5 仪器和设备
5.1 切割器:
5.1.1 PM10切割器、采样系统:切割粒径Da50=(10±0.5)μm;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为σg=(1.5±0.1)μm。其他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HJ/T 93-2003的规定。
5.1.2 PM2.5切割器、采样系统:切割粒径Da50=(2.5±0.2)μm;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为σg=(1.2±0.1)μm。其他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HJ/T 93-2003的规定。
5.2 采样器孔口流量计或其他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要求的流量计。
5.2.1 大流量流量计:量程(0.8~1.4)m/min;误差≤2%。3
5.2.2 中流量流量计:量程(60~125)L/min;误差≤2%。
5.2.3 小流量流量计:量程<30 L/min;误差≤2%。
5.3 滤膜:根据样品采集目的可选用玻璃纤维滤膜、石英滤膜等无机滤膜或聚氯乙烯、聚丙烯、混合纤维素等有机滤膜。滤膜对0.3μm标准粒子的截留效率不低于99%。空白滤膜按第7章分析步骤进行平衡处理至恒重,称量后,放入干燥器中备用。
5.4 分析天平:感量0.1mg或0.01mg。
5.5 恒温恒湿箱(室):箱(室)内空气温度在(15~30)°C范围内可调,控温精度±1°C。箱(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0±5)%。恒温恒湿箱(室)可连续工作。
5.6 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
6 样品
6.1 样品采集
6.1.1 环境空气监测中采样环境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HJ/T 194的要求执行。采样时,采样器入口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5m。采样不宜在风速大于8 m/s等天气条件下进行。采样点应避开污染源及障碍物。如果测定交通枢纽处PM10和PM2.5,采样点应布置在距人行道边缘外侧1m处。
6.1.2 采用间断采样方式测定日平均浓度时,其次数不应少于4 次,累积采样时间不应少于18h。
6.1.3 采样时,将已称重的滤膜(5.3)用镊子放入洁净采样夹内的滤网上,滤膜毛面应朝进气方向。将滤膜牢固压紧至不漏气。如果测定任何一次浓度,每
次需更换滤膜;如测日平均浓度,样品可采集在一张滤膜上。采样结束后,用镊子取出。将有尘面两次对折,放入样品盒或纸袋,并做好采样记录。
6.1.4 采样后滤膜样品称量按第7章分析步骤进行。
6.2 样品保存
滤膜采集后,如不能立即称重,应在4°C条件下冷藏保存。
7 分析步骤
将滤膜放在恒温恒湿箱(室)中平衡24h,平衡条件为:温度取15°C~30°C中任何一点,相对湿度控制在45%~55%范围内,记录平衡温度与湿度。在上述平衡条件下,用感量为0.1mg或0.01mg的分析天平称量滤膜,记录滤膜重量。同一滤膜在恒温恒湿箱(室)中相同条件下再平衡1h后称重。对于PM10和PM2.5颗粒物样品滤膜,两次重量之差分别小于0.4mg或0.04mg为满足恒重要求。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8.1 结果计算
PM2.5和PM10浓度按下式计算:
w2?w1 /ρ= V ×1000
式中: ρ ——PM 10 或PM 2.5浓度,mg/m3; w2 ——采样后滤膜的重量,g;
w1 ——空白滤膜的重量,g;
V ——已换算成标准状态(101.325kPa, 273K)下的采样体积,m。3
8.2 结果表示
计算结果保留3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数字可保留到第3位。
9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8.1检出限(见表3) 仪器检出限:DL=
3SD= mg/m3 KDL?V= = mg/m3 m
方法检出限:MLD=
DL-仪器检出限 mg/m3
V-定容体积 mL; m-取样量,g。 检查出限= ug/L
8.2精密度(见表21)
六次平行结果标准偏差 %。 9结论
9.1相对标准偏差:%
9.2 仪器检出限:PM10和 PM2.5= mg/m3 方法检出限:PM10和 PM2.5= mg/m3
表1 PM10和 PM2.5标准曲线 C( mg/m3 ) A
表2
编号 吸光度(A) C( mg/m1 2 3 4 5 6 3 ) 平均值 RSD%
表3
编号 吸光度(A) C(mg/m空白 样1 样2 样3 样4 3 ) 空白平行 C(mg/m 3 ) 仪器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 DL =3SD= mg/m3 K MLD = DL*V = mg/m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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