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3新清单专家讲义-4.1 - 图文
斯维尔大讲堂—走进2013清单规范新时代
2013新清单规范 之工程价款管理与实务
1.增加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可获得的赔偿方式; 2.增加了承包人索赔的期限等规定。
2013版清单对索赔的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但其对于可索赔的事项、索赔值的计算仍未做规定。因此,在实际索赔中,应结合具体的合同中索赔条款,提出合理的索赔理由。
6.1
索赔类
56号令中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的条款
根据2013版清单单价计价方式的特点,可以结合56号令及FIDIC合同等单价合同范本中索赔的索赔事项,探讨2013清单下索赔引起的合同价款的调整。 序号 合同条款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清华斯维尔 - 建设行业BIM软件先锋 28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705 官方网站:www.thsware.ccom 斯维尔知道-服务直通车i.thsware.com
条款主要内容 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估计以及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 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付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 发包人提供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的返工或造成损失 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后无法按时复工 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可调整事项 C+T C+T C C+P+T C+P+T C+P+T T C C+P+T C+P+T C+P+T 1.10.1 4.11.2 5.2.4 5.2.6 8.3 11.3 11.4 11.6 12.2 12.4.2 13.1.3 13.5.3 16.2 18.4.2 18.6.2 19.2 21.3.1 监理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查,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 C+P+T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款调整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 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 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缺陷和损失 不可抗力 C C+P+T C+P C+P T
斯维尔大讲堂—走进2013清单规范新时代
2013新清单规范 之工程价款管理与实务
56号令中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的条款 序号 合同条款号 1 2 3 4.2 4.3.5 5.1.1 条款主要内容 履约保证 分包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与保管 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业主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增加或更换设备 索赔事项内容 业主根据4.2款提出的履约保证下的索赔 承包商承担连带的分包责任 承包商因运输、保管不当导致业主的损害赔偿费、损失和开支 承包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 承包商使用业主的设备 承包商的设备不满足要求 可索赔内容 履约保证金额或其他金额 由分包商造成的损失 赔偿费、损失和开支 4 5.4.1 材料、设备购置费 5 6 6.2 6.3 使用业主设备的费用 更换费用和其他开支 业主因加速施工支付的额外费用 误期损害赔偿费 业主参加检查引起的费用 承包商未履行指示使业主支付的所有费用 7 11.5 承包商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进度缓承包商的工期延误 慢,需要加快进度而使业主支付的额外费用 承包商的工期延误 承包商未能按约定的时间竣工 监理工程师重新检查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 承包商未能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移除不合格的设备材料,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 8 9 11.5 13.5.3 10 13.6.1 清除不合格工程 11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现场清理 在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或者由于其尚未还清的预付款 他原因终止合同前,预付款尚未还清 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清理现场,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完成 承包商未能在合同期限内修补缺陷或损坏,业主自行或委托其他人完成修复工作 因承包商的责任而使工程或设备发生的缺陷或损害 承包商未能遵守相应的约定投保 承包商严重违约、破坏或行贿、业主可以终止合同并向承包商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业主处理和恢复现场的费用 业主自行或委托其他人修复工程的费用 12 18.7.1 13 19.2.4 缺陷责任 14 19.3 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 缺陷通知期的延长 业主代替投保费用或由此遭受的损失 业主遭受的损失和损害赔偿费,以及完成工作所需的额外费用 15 20.6.5 16 22.1.4 清华斯维尔 - 建设行业BIM软件先锋 29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705 官方网站:www.thsware.ccom 斯维尔知道-服务直通车i.thsware.com
斯维尔大讲堂—走进2013清单规范新时代
2013新清单规范 之工程价款管理与实务
6.2 现场签证
变化内容 清单版本 08版清单 2.0.11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4.6 索赔与现场签证 4.7 工程价款调整 4.6.6 提出签证的前提; 4.6.7 签证的支付时间(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术语 约定条款位置 约定的详细程度 2013版清单 2.0.23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9 合同价款调整 9.8 现场签证 9.8.1 与9.8.6 规定了承包人提出签证的前提; 9.8.2 与9.8.5 规定了签证的处理程序与支付时间(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9.8.3 规定了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规则; 9.8.4 规定了承包人承担签证费用的条件( 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施工的) 2013版清单详细说明了现场签证的处理流程与计算规则 对比 2013版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签证主体 2013版清单将现场签证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一部分 由上表所示,2013版清单对现场签证的规定主要有3个变化 1.现场签证从与工程价款相独立转变为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 2.明确了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规则
3.规范了现场签证费用的程序(包括签证主体、签证事项、签证时间)
6.3 计日工
2013版清单第2.0.19 条规定:计日工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2013版清单与08版清单相比:相同点为都是对零星项目或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不同点为适用范围约定的不同,08清单中约定的是施工图纸以外,2013版清单约定的是工程合同范围以外。
笔记:
清华斯维尔 - 建设行业BIM软件先锋 30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705 官方网站:www.thsware.ccom 斯维尔知道-服务直通车i.thsware.com
斯维尔大讲堂—走进2013清单规范新时代
2013新清单规范 之工程价款管理与实务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条款中,大多数都设立了计日工(Daywork)计价机制。计日工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紧迫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为额外工作和变更的计价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途径。
考虑到招标时,招标人对计日工项目的预估难免会有遗漏,带来实际施工发生后,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时,现场签证只能包括单价一并处理,因此,在汇总时,有计日工单价的,可归并于计日工,如无计日工单价,归并于现场签证,以示区别。当然,现场签证全部汇总于计日工也是一种可行的处理方式。
13版清单9.8.3条款中规定: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其单价。
6.其他调价事项
6.4 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暂估价——2013版清单中第2.0.18 条规定:暂估价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2013版清单和08版清单关于暂估价的规定最重要的区别是明确提出了工程设备暂估价。
暂列金额——2013版清单2.0.17款与08版清单2.0.6款规定相同: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费用。
较2008版清单,13清单新增了9.15项暂列金额规定:9.15.1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9.15.2 发包人按本规范第9.1~9.14节规定所作支付后,暂列金额余额(如有)归发包人所有。
笔记:
清华斯维尔 - 建设行业BIM软件先锋 31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705 官方网站:www.thsware.ccom 斯维尔知道-服务直通车i.thsware.com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