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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四)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
引进的优秀校长及学科骨干教师,前5年发给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
1.高级中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称职的8万元; 2.初级中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称职的6万元; 3.小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6万元、称职的4万元; 4.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称职的4万元;
5.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4万元、称职的3万元;
6.小学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3万元、称职的2万元。
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
四、引进程序、方式和时间
引进工作按照(1)确定引进岗位;(2)发布引进公告;(3)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4)资格审查和公示结果;(5)专业考评和公示结果;(6)确定预录对象;(7)市县考察录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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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录用公告;(9)签约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 (二)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引进步骤
1.应聘者网上报名,每人可报2个岗位(主报1个岗位,兼报1个岗位)。
2.应聘者应对照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海南省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必须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校长任职文件、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赋予分值,请完整提供)。
(6)所在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证明或说明(如省示范高中等)。 3.提交方式。
(1)上述个人信息材料的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22号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108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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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100,联系人:姚丽,联系电话:0898—36300387。
(2)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4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 4.资格审查。
(1)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入围专业考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公示。
5.专业考评。
专业考评包括业绩评审和面试。业绩评审以材料评审为主,针对应聘者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面试以现场陈述、答辩等方式进行,时间为5月起开始。对校长的专业考评抽调省一级学校校长、省级规范化学校校长、教育管理专家若干名组成专家组进行(按学校类别进行分组);对学科骨干教师的专业考评抽调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研员、教育管理专家若干名组成专家组进行(按学科进行分组)。在面试环节,校长应聘者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骨干教师应聘者进行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专业考评将按学校类别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评结束后,专业考评结果将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
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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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考核与体检。
各招聘市县和省属中学以专业考评成绩为依据,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并在网上公示。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由各市县和省属中学组织。被考核人员必须取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对优秀校长人选须进行实地考核,对学科骨干教师可通过函调或实地考核等方式进行,并将考核结果报海南省教育厅。
7.发布录用公告。
各市县和省属中学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预录名单,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8.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各市县和省属中学最迟在9月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海南省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 骨干教师计划表
2.海南省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 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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