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读圣经分享2016-7-9
通读圣经分享 2016-7-9
一、民数记第二十八——二十九章
公共祭礼日程表(民28:1——29:40)
献祭是圣经崇拜的心脏,摩西五经用了很多的章节,专门为祭礼的形式和场合,提供描述和规范。这一段所讨论的,一部分已经在前面的经文中提及过。例如出埃及记29:38-41讨论燔祭坛时,已经提到过晨昏当献的祭。利未记一至七章记述各种的祭是如何献的。利未记二十三章列出了各个节期,集中讨论每个节期中平民最关注的一面,必须休息的日子、禁食、住棚等事。民数记十五章规定必须与祭牲同献的素祭和奠祭。
民数记二十八至二十九章在一定程度上,重复了这些规条。然而事实上,这两章另有其关注的重点:它规定了祭司在年中的每一日,必须代表全国献上之祭物的种类和数目。在利未记最注重的,是平民当作之事,但民数记二十八至二十九章记述的目的,则是祭司献祭的责任。这两章列出了每一年最低限度献祭的数量。平民因为犯罪、不洁、还愿,或任何其他理由而主动献上的祭物,并不包括在本段之内(民29:39)。
但这些关乎祭礼的律法为甚么在此出现呢?对现代人来说,把这些律法和其他有关节期和祭礼的律法安放在一起,才比较合逻辑。现代解经家无法解答这个问题,他们大都满足于指出民数记混合律法和记叙,经常都是不可理喻的。
这些律法在这里颁布,目的是有力地向约书亚和百姓重新肯定应许。从今以后,祭司每年都要牺牲一百一十三只公牛、三十二只公羊、一千零八十六只羊羔,并且献上超过一吨面粉、千多瓶酒和油。以色列很明显是注定要成为富足的农业社会。凯歌随着接近迦南的边界日益嘹亮,其中就有这献祭律法的声音。这一段和其他民数记结尾的律法和记叙一样,都有使以色列在摩押平原的经历,达到可以和西乃相媲美的作用。因为以色列其余的律法,大部分都在西乃启示。
以色列的节期安息日。
逾越节——正月十四日(民28:16)
无酵节——正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民28:17-25) 七七节(民28:26-31)。
吹角节——七月初一日(民29:1-6) 赎罪日——七月初十日(民29:7-11)
住棚节——七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民29:12-34) 第八日要特别守安息日(民29:35-39)
祭祀律法彰显神的公义,其本身是圣洁的,是基督的预表,是把人引导到基督面前的训蒙的师傅。因着基督的降临这一切作用已经在基督里成就。所以,新约时代的信徒再也不受律法之轭的束缚(罗7:12、14,加2:19、3:19、23-25,来10:1)。藉着基督就能直接来到神面前与神交通(太5:17-18,律法的完成——福音)。
默想:胜利的凯歌已经吹响!以色列民马上就要进迦南,进去迦南以后干什么?敬拜上帝!我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就是信上帝而敬拜祂! 二、民数记第三十章
许愿和起誓的条例。
在利未记27章曾经提到有关许愿的条例。这个许愿与神有关,所以除了神所许可的几种情况之外,大部分是必须要履行的。这一章提供了许愿中应该应用
的一般原则。
在希伯来人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常常用许愿和起誓的方法,让人认识到自己的约定和主张是真实的(出22:7、10、11)。特别是他们作为与神立约的百姓,在决定一切事情时,都意识到自己的约定或行为都在神的权威和审判之下。之前我们曾经说过,上帝是真实的,是信实的,神与以色列民立约赐给他们民事律法,目的是叫以色列民学习效法神的信实。他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也使用许愿和起誓的方法实践神的信实。
所以许愿或起誓要求的是诚实。 1、意义。许愿一词源于“起誓”,“下决心”,有很浓的宗教倾向。是人自发的意志,不是强制的义务。“起誓”是指人与人之间或人与神之间所签订的约,是在神面前所行的。希伯来人的起誓表示自己的信仰和信实。
2、目的。许愿是为了期待神的恩典,并为讨神喜悦,使自己灵命成熟,自愿许愿献上自己和家畜、土地、房屋。有时也为了达成某种目的献上自己(利27:1-25)。而起誓则是为了增进与对方的信任,为了所属群体的团结和安定。还有特别的情况是为了主张自己的清白和纯洁。
3、实行与否。许愿和起誓都是在圣洁的神面前作的,所以应该实行。一旦起了誓或许了愿,哪怕是很小的,无意中做的,都应该诚实地实行(申23:22-23,箴20:25)。如果不实行,等于是玷污了神的名(利19:12),不能免去神的惩罚(结17:13、16、18、19,利5:4)。
4、种类。
1)许愿的种类如下:
(1)双方(条件)许愿:附有条件的许愿,将自己的敬拜和奉献作为代价,求神的祝福和救恩(创28:20-22,士11:30-31,撒上1:11,撒下15:7-12)
(2)单方的许愿:许愿的人无条件地把自己的真诚和爱献给神(诗132:2-5) (3)为觉醒和节制的许愿:为促进自己和群体的信仰和敬虔为目的而许愿(民21:1-3,撒上14:24)
(4)为感恩的许愿:主要是在诗篇中提到的许愿(诗56:12-13,66:13-15)。 2)起誓的五个种类:
(1)契约性起誓:伴随牺牲祭物的起誓,包含着人违约的行为必象被撕裂的祭物一样严重(创15:10、17,耶34:18)
(2)证明纯洁的起誓。
(3)法律上的起誓:因证据不充分必须亲自主张自己的清白时所实行的起誓(出22:10-11,利5:1,6:3)
(4)实行义务或工作上的起誓(王上2:43) (5)要尽忠的起誓(传8:2)。 在旧约时代强调履行许愿和起誓,这也成了衡量属神百姓的敬虔和信实的尺度(诗50:14,赛19:21,耶44:25)。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这样的精神发生了变化,新约时代成了希伯来人之间用来在人面前表现自己信仰和敬虔的方式,变为实行与否无所谓的乱许愿、乱起誓。耶稣基督斥责这种假冒伪善的敬虔(太15:3-9,可7:9-13),要求他们不要起誓(太5:33-37)。比任何人更清楚我们状况的主耶稣基督是我们信仰生活的主体,我们不应该轻易许愿和起誓。而应该与耶稣基督联合,过奉献、感恩、事奉的生活(太16:24,罗12:1-2,林前6:20,彼前1:15-19)。
以上资料来自《精读本圣经注释》。
默想:我们是蒙耶稣基督所救赎的神的儿女,我们的一切都属于祂,我们是主的人,我们就应当把我们的一切都奉献在神的面前。感恩服侍祂,这就是我们人生的全部。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