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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8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212号)和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关于做好2018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节能减排重大工程实施,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和环境质量改善,现就我省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一)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1)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新疆、西藏、四省藏区等地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等。
(2)支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除新疆、西藏、四省藏区外,原则上不再支持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46个强制分类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项目。
(二)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主要包括:
(1)支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等地区“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传统低效燃煤锅炉替代、煤炭清洁利用、重点行业(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改造、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治理项目。优先支持“2+26”个通道城市相关项目,优先支持以地方政府、产业园区为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
(2)秸秆热解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及副产物规模化利用项目。支持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以秸秆为主的农林废弃物热解炭(肥)、气(热、电)和油等多联产项目,支持秸秆收储运系统、预处理系统、热解气化系统、生物质燃气输配系统、生物质燃气利用系统、副产品利用系统等项目;秸秆热解气化副产物规模化利用项目。支持项目的秸秆利用能力需达到3万吨/年以上,农村供气供暖500户以上。
(三)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 1.重点节能工程
(1)城市道路照明改造。支持以城市、区、县为整体实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包括灯具更换、智能化建设等)。
(2)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节能综合改造项目。
(3)重点行业节能改造项目。支持钢铁行业高温超高压全燃煤气发电技术改造项目、高效烧结废气余热循环利用项目;支持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富氧熔炼系统节能综合改造项目(铜、铅锌)、电解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铝冶炼);支持石化行业炼化企业能量系统优化项目、高效蒸发设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氯碱行业电解槽膜极距改造项目、高效余热余压利用项目;支持焦化行业上升管余热利用技术推广项目、高温高压干熄焦项目。
2.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优先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原经济区、成渝经济区主要城市设立的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支持基地内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处置项目,基地综合管廊、固废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为提升废弃物处置协同效应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在线监测、物质流管理等生产型服务项目。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边界清晰,已实现多种废弃物协同处理,所服务城市常住人口超过300万人。
3.资源综合利用
赤泥、化工渣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4.节水工程
(1)重点支持离岸海岛海水淡化基础设施建设,沿海缺水城市和工业海水淡化项目。
(2)合同节水项目(不仅限于效益分享型)。
上述支持领域和范围除有特殊要求外,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适当倾斜。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编制格式)
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地 址:邮政编码:联 系 人:联系电话: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金申请报告正文 (一)项目信用承诺表;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单位关于申报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成后达到的效果等;
(五)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
(六)申请投资补助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第二部分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八)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城乡规划、用地审批(如需办理)等前期手续复印件,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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