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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机构产前筛查血样采集、递送管理制度 在产前筛查工作中血样的采集、递送是保证筛查质量最撼础的工作,目前主要筛查的是21三体综合征、神经管畸形。各级医疗保健筛查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人员职责明确,技术操作规范严格的质量控制。 一、血样采集、递送前的准备工作
1.县妇保院质控员按市产前诊断中心的业务培训要求对本县区质控员进行培训、检查采血人员的技术操作。
2.珞级医院产科门诊应详细填写临沂市产前筛查}p请单(一武两份),临沂市产前筛查登记表(一式三份),内容详细,字迹清晰。
3.采血物品准备;一次性5号升空针、消毒液、
压脉带、一次性试管、离心管、无菌棉棒等。并分别在一次性试管、离心管上编号。 二、采血与保存
1.采血条件;早晨空腹时采血,特殊情况孕妇禁食6小时后采血,采血时孕妇无发热等症状。
2.采血方法;一般选择肘部静脉,孕妇于孕15一一20周空腹静脉抽血3ml至4ml,加入到不抗凝的试管中,待血液完全自然凝集后注意:约2小时)立即离心,分离得到血清
3.取出1.5ml至2mi血清装入2.5ml eppendorf离心管中,盖紧盖子,贴上相应的号码标签。
4.短期保存可放置4℃冰箱中,需要长期保存的(超过三天以上),须放置一20℃冰箱中保存。标本应
避免高温、日照。编号明确,以免混淆。 三、递迭与交接
1.递送准备;把冰袋和离心管盒从冰柜中取出,放入专用冷藏箱内,连同相应的各种表格一起递送。样本从冰柜取出到递送到市产前诊断中心的时间应小于3小时,则,样本将失效,必须重新采血。
2.在运输途中,将标本放入带有冰袋的要注意避免因标本渗漏而相互污染。
3.标本的收集可以采用标本袋的形式,确保标本号与受检人姓名相符,所有的信息将由临床医生整理收集并建立档案。所提供的详细资料务必详尽准确。如有疑义,一定要立即和质控员联系进行修正。
4.各医疗保健机构质控员负责每月8、18、28
号收集本院内血标本交至县妇保院产筛办公室。于每月10、20、30号县质控员将血标本递送到市产前诊断中心。同时递交产前筛查申请单、产前筛查登记表、知情同意书、每月一次结算筛查费用。 四、产前筛查结果反馈
县质控员每次递送血样时,从市产前诊断中心取回上次血样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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