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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局十二五及2019年工作总结暨十三五及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市文化广电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文化惠民、规范市场、发展产业、推动文保、强化队伍等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一、“十二五”期间及2019年工作总结1、以品牌文化活动为龙头,推动文化惠民2019年,我局举办了2019《百姓春晚》系列活动、2019年新年音乐会、“庆新春”第十七届民族民间舞蹈大赛、第八届读书节、2019年辽宁省群众文化节抚顺专场演出、百姓广场舞大赛、第六届中韩文化周暨2019年朝鲜族民俗节等7项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参与人数达30余万人,百姓的参与度创历史新高,得到了社会广泛赞誉。截止9月底,开展送文化“五进”活动121场,送戏到基层活动337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2200余场,全市615个行政村共放映公益电影7500余场次,已超额完成了全年7380场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我市相继举办了 “抚顺百姓春节联欢会”、秧歌大赛、群众文化节、读书节、中韩文化周暨朝鲜族民俗节、夏季广场文化系列活动等一系列重大文化活动,逐步形成了具有抚顺特色的文化品牌,同时各县区越来越重视文化的带动作用和影响力,“一地一节”的活动得到发展,促进了县、区文化与经济、旅游的互动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局每年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达2200余场,文化活动覆盖率超过80%。我局积极扶持民办文化,全市1800多支业余文艺团队和100支民营演出队伍在相当程度上繁荣了群众文化生活。我市成立了文化志愿者工作站15个,文化志愿者团队260余支,文化志愿者人数达万余人,为我市群众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以群众文化中心为重点,建设文化设施2019年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将原市图书馆改建成抚顺市群众文化中心。经过积极与规划局、发改委等单位沟通协调,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等立项材料均已上报市发改委,等待批复。市群众文化中心落成后将成为抚顺又一地标性建筑,既能解决朝鲜族文化馆等文化单位办公用房问题,又填补了我市没有博物馆的空白。同时新建社区书屋141家,为全市614个农家书屋补充新书3万余册,总计73万元,积极争取社区书屋建设专项资金317万元,发放图书7万余册。“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建了抚顺市图书馆和市雷锋大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目前,全市有公共图书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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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纪念馆2个,文化馆7个,影院9家,乡镇综合文化站47个,农家书屋614个,社区书屋309个、村级文化活动室331个,社区活动室182个,市级文化广场1个,区(县)级文化广场7个,乡镇、街道、社区(村)级文化广场743个。清原县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全市有2个社区荣获全国先进文化社区称号,15个社区荣获省级文化先进社区称号,12个乡镇荣获省级文化先进乡镇称号。3、以申报文化保护区为契机,促进非遗传承“辽东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取得实质进展,我局从2019年开始全力申报辽东文化生态保护区,相继开展了申报调研、论证、研讨和资料采集等工作,完成《规划纲要》的撰写工作并经省政府批准已上报国家文化部。2019年我局抽调精干力量,在省文化厅的支持下,进一步挖掘抚顺文化生态与文化渊源,利用满族文化优势,策划包装一批项目,同时拟恢复部分古村落,同时规划数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使抚顺成为民俗旅游的目的地,完成国家级专家来抚验收和申报的各项工作。同时我局完成了省第五批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省第三批非遗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刚刚进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的项目“琥珀雕刻”代表辽宁省参加了第五届全国非遗联展活动。“十二五”期间,我市成功申报国家级名录一项“琥珀雕刻技艺”,省级第四批、第五批名录有“抚顺皮影”、“满族祭祖”、“满族婚俗”等11项,批复市级项目“抚顺锯瓷技艺”、“新宾传统小吃”等21项。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入选省级传承人2名,市级传承人63名。命名“抚顺新宾县平顶山镇村”、“抚顺清原县红透山镇”等四个单位为抚顺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系列宣传和展示活动,承办2019全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辽宁省(抚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4、以厅市文物共建为抓手,做好文保工作2019年,省文化厅与抚顺市签订了文物保护重点支持项目协议书。通过厅市文物共建,赫图阿拉故城消防设施建设工程等3项文物保护工程共计争取资金1993万元,其中元帅林陵墙、哨楼、祭台修缮工程施工全部完毕,正等待验收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局上报了2019年文物保护维修计划,完成我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采集及登录工作并以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抗战文物维修工程和编制保护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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