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校本研修工作的通知(修订) - 图文
(2)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如教学设计、科研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等在县级及以上部门获奖的,以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和颁发证书为依据,分别按国家一、二、三等奖计10、8、6学时;省一、二、三等奖计8、6、4学时;郑州市一、二、三等奖计6、4、2学时;新密市一、二、三等奖计4、2、1学时进行登记。同一成果只计一次最高等次,不重复计算。
在正式CN教育期刊公开发表,提交万方、维普、知网任一网站的检索页及杂志原件,每篇登记8学时。
(3)著作或参编教材
公开出版著作,每部著作登记15学时。
参编公开出版的教材,每部教材登记10学时。 (4)个人数字资源
由个人或有关部门制作的教师本人优质课实录、微课作品以及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开发项目等数字资源,出据相关部门采用说明或认定依据,每节次登记4学时。
一个周期(五年)内,数字资源每人最多登记20学时。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校本研修项目 按专项校本研修项目设定学时进行登记。
本实施细则由新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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