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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你对经济法与民法关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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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7 6:07:31

姓名:孙社骏 专业:民商法

经济法试题

一、谈谈你对经济法与民法关系的看法?

1、经济法与民法都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经济法独立于民法,

经济法为什么独立于民法,这就是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所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一样,民法调整对象强调了平等性,强调了私人性,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强调的公共性。第二,两者的主体不一样,民法的主体主要是两个,一个是自然人,一个是法人,经济法的主体比民法的主体要广泛的多,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很多社会公共机关,比如说反垄断机关、计划机关、财政机关、税务机关,都是具有社会公共性质的。第三,两者的权力不同,民法的权力是一种实权力,实权的特点是可以自由行使、可以放弃、可以转让,是私人的权力,但经济法主要反映社会的公共权力,这种社会的公共权力要依法规定、有序行使,不能转让,不能放弃,它是一种社会公共权力,我们所说的民法是私人权利,可以自由的处分这种权利。第四,两者的构成要件不一样,民法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知识产权法,但是经济法主要包括市场规则法和宏观调控法。经济法的要素就是一个市场规则法和一个宏观调控。但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互不相关,因为民法与经

济法共同扎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现在的市场经济又不是纯粹的市场调节经济,也不是一种片面的国家干预经济,市场经济是在宏观调控下的市场配置的经济,市场经济要发挥两只手的作用,一只是有形的手,一只是无形的手,有形的手就是经济法,无形的手就是民法,市场经济里面纯粹靠民法不行,纯粹靠经济法也不行,亚当.斯密名著叫《国民财富的软件和性质》,它所提出的是无形的手,它提倡政府是市场的守业人。朱容基总理始终是抓两个东西,税收和金融,提出的口号叫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期对市场发挥作用。宏观调控两只手方面的作用,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在市场经济里面要把两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2、经济法是以民法为依归。第一,民法是生活中的法。第二,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这就决定了经济法要依存并且要服务于民法。第三,民法是一种进步的法,从家族本位到个人本位,从人治到法治,都是重要的法律武器,我们的经济法也应该为创造和维持民法的自由竞争服务。 3、民法以经济法为条件。这也是由经济法的性质决定的,民法的基础靠什么,民法的基础需要经济法去奠基和维持,有自由竞争,需要有经济法去维持,要反不正当竞争就要反垄断。民法是建立在平等、自由基础上,没有自由、平等就没有民法。民法与经济法需要互相依存。民法信奉独立平等的自由责任,这样体现社会的进步。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民法的自由平等是强调它要弘扬个性,个性的弘扬不能脱离社会,只有经济法才能确定每个人作为人的主体地位,保护每个人作为人的应有的权利,从而真正的解放人、解放社会。

二、试论“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作为消费者权利体系的前提性与基础性权利,“消费者知情权”在我国消费者权利保障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离开了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的其他权利往往会成为无源之水,有关消费者权利的法律规定也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对于如何完善我国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提出建议,无论在法学理论还是法律实践上,都是一个非常具有价值的论题。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内涵与法理依据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规定与基本内容

“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含义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知悉有关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可分为三类,即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以及有关销售状况,如售后服务、价格等。但是在理解“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时,不能仅仅局限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

(二)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

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从行为状态上来看,消费者知情权贯彻于购买(使用)前、购买(使用)中和购买(使用)后全部过程。消费者购买、使用应该理解为一个连续发生的行为过程。

2.从具体知情事项上来看,消费者知情权包括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以及有关销售状况等众多内容。

3.从权利的相关环节来看,消费者知情权贯穿消费者的保障安全权、

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和监督权等权利体系之中,甚至完全涵盖了“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权”等项权利。

4.从权利的法律保障手段上来看,涉及民事、行政与刑事多方面的法律保护。

(三)消费者知情权的法理依据

1.知情权理论。按照知情权理论,享有充分占有信息的知情权是进行理性决择及实现平等的基础。知情权的充分行使是平等权的必然要求。 2.民法诚信原则。民法诚信原则要求经营者在消费者交易中,应当真实,充分、全面地向消费者披露与交易有关的事实,它包括与商品服务的结构、功能、原材料、产地售后服务等有关的商品服务信息,也包括该商品服务的市场信息。

3.和谐社会理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需要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需要经营者认真实干、诚实守信;需要经营者本着最大善意,全面、如实向消费者披露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信息,尊重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以及基于知情权而进行真正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消费选择的权利,为实现商品消费领域的公平正义创造基础和前提。

二、完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建议

完善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从很大程度上说,就是完善生产经营者

强制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而现有法律对生产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很模糊,结合现有法律对生产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规定的缺陷,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建立生产经营者强制信息披露义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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