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编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说明书的通知-江苏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 - 图文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四级 ⑴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指导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指导访问学者或留学生。 岗 位 职 责 任 务 ⑵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⑶在本领域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论著。 ⑷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社会服务活动。 ⑸积极开展团队建设。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申报教授职务资格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2)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位。 ②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岗 位 聘 用 条 件 ③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3)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②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③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教授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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