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
校长赴境外研修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办师[2016]1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4.27 【实施日期】2016.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入选人员名
单的通知
(苏教办师﹝2016﹞13号)
各有关高校:
现将2016年境外研修入选的346名中青年骨干教师、4名跟岗研修校长名单予以公布(见附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教师境外研修工作,开辟多种渠道帮助教师联系研修单位,确保培养计划按既定目标实施。
二、各高校要对研修人员的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组织院系、专家帮助其修改完善研修计划。研修计划要突出重点,紧密结合研修人员在研项目和从事工作,明确境外研 1 / 2
修的课题项目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具体翔实、切实可行,可操作、可考核,不得写成
境外高校考察计划。研修计划格式见附件2。
三、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团队的邀请函应由境外高校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跟岗研修校长应由境外高校负责人发出邀请。邀请函要明确访问学者身份、导师姓名、职称、从事专业及与研修人员的指导关系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研修人员联系的导
2 / 2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