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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委员会对竞选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 除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3.4.2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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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的合同条件。
(1)比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竞选文件的约定,与中选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竞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比选文件、竞选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生效条款由双方约定,并应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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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比选报价说明
本次比选会,竞选人根据本企业情况及本项目要求报价,本次报价包含本次项目完成至最终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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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图纸
本项目无设计图纸,由竞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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